中小学学生作文能力与积极人格的培养同构
2018-08-22董陆艾志飞
湖南教育·中 2018年8期
董陆 艾志飞
如何在作文教学中实现学生作文能力与积极人格的培养同构,是新时代中小学语文教学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同构的重要性
1.积极人格教育是中小学语文教学的重要目标
《小学语文新课程标准》明确指出:“语文课程应……使他们具有适应实际需要的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语文课程还应重视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他们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德、智、体、美的和谐发展。”初中语文新课程标准也有类似的表述。北大中文系钱理群教授批判我们当前的教育,“正在培养一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所缺失的正是积极人格的教育。在古代私塾,这一任务由国文教育来完成。
2.积极人格是学生作文能力的重要核心
古人云:“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心智的成熟与完善,最终表现为拥有健全的人格。古人强调“文品”,其核心就是作者独立、优秀的人格。在口语训练、书面作文教学中,学生心智越成熟,其语言表达能力就更强;学生自我人格越独立、越优秀,作文(含口语交流)就越老练、越成熟。从小学低年级、小学高年级到初中阶段,伴随作文成长的,除了语言文字能力的提升以外,还有学生的心智与人格的成长。
3.作文训练对学生积极人格的促进作用
中小学生正处于人格成长、成熟的重要阶段。在成长中,中小学生喜欢以作文(包括口语交际)为载体,通过对自我、家庭与社会的故事叙述,向社会展示自我,并在这些叙述与评价中,寻找、调整自己的人格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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