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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押金的性质及监管

2018-08-22韩华丹

东方教育 2018年17期

摘要:随着共享单车的飞速发展,一系列问题开始涌现,其中与用户利益息息相关的押金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共享单车押金涉及资金数额巨大,ofo 公司表示,截至2017年3月初,ofo注册用户达2500万人。如果每个用户都交押金,那么ofo掌握押金量大约为25亿元。[1]因此对单车押金的妥善监管至关重要。那么共享单车的押金属于何种性质?对此又当如何进行监管?用户的财产权益如何受到保护?便成为当前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本文主要通过对押金的性质以及现有的监管体系进行分析,同时对押金监管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以推动共享单车押金监管体制的完善,切实保障押金财产安全以及用户的财产利益。

关键词:共享单车;押金;监管

前言:

2018 年 3 月 22 日首例共享单车诉讼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该案作为首起共享单车押金案件,引发了全面关注。其实共享单车自发展以来,押金问题就频频发生,押金退还难,企业违规将押金挪为私用,也有破产企业押金无法退还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押金问题是共享单车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其不仅关系用户的财产安全,巨大的资金流更是对金融市场以及金融秩序有巨大影响,如果监管不当势必造成重大问题。

一、共享单车押金的性质

关于共享单车押金的性质,我国法律并没有相关规定,理论界对于押金性质主要有以下集中看法:

(一)刑法上非法集资性质

从表面上来看,共享单车公司未经过任何政府部门的批准,就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其暗含的“持续服务”、“便捷服务”具有相当的“利诱性”,因此有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之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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