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低贫困发生水平遇上高扶贫标准
2018-08-20王向阳
中国老区建设 2018年4期
关键词:标准
□ 王向阳
谁是贫困户以及如何确定识别贫困人口才是合适的?农村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谁是真贫困、谁是假贫困,村民心知肚明。采用自己申请、群众评议、乡村干部审核,自下而上的贫困申请、审核确认,即社区瞄准,应当是个不错的方式,但目前的贫困户认定又是如何做的呢?
据笔者及所在华中村治研究团队在广西某地了解到的情况,当地贫困户的认定主要以“十二五”末存留的贫困人口规模为基准。问题在于,因为当时被评为贫困户并无太多利益,大家对此不太关心,所以那时的贫困人口数据并不真实。
在当地扶贫干部看来,贫困户致贫原因大致有四类:一类是好吃懒做,一类是黄赌毒,一类是大病,一类是缺少劳动力。如果按照群众工作方法自下而上评定,真正需要国家帮扶的贫困户必定只是少数。然而,按照目前的工作方式,结果出现了扶贫扩大化。
执行扶贫政策扩大化
党中央提出精准扶贫战略后,国家出台了《“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各级党委政府层层签订了扶贫工作责任书。以“十二五”期间确定的贫困人口为基数,各地按照不同的操作方式,进行了贫困户识别。下面以广西某地为例。
第一步:按照高于国家“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进行贫困水平评估。
第二步:为了保障数据完整、真实、准确,当地政府组织开展上级督查、同级交叉检查、第三方评估等工作,通过多次“回头看”确保了数据资料的完整、真实、有效。
第三步:结合各区县乡镇脱贫目标来划定贫困线,这也是一县一标准的制度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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