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国外生态保护经验谈
2018-08-19
中华儿女 2018年15期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是国际生态治理的起步阶段,随着《寂静的春天》、《增长的极限》的出版发表,国际社会普遍认识到以工业发展、财富积累为目的的人类活动已经给自身的生态环境带来了严峻的危机。此后,各发达国家纷纷把生态治理提上了重要日程。
1972年6月5日,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会议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并提出将每年的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日”。次年1月,正式成立了联合国在生态环境治理领域的核心机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至此,国际环境治理体系开始建立。
德国:以整体性生态理念推进
德国曾经是上世纪环境污染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存在着莱茵河污染严重、鲁尔区衰落而带来的大气污染等一系列生态问题。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德国的生态环境已大大改善,其生态治理经验如今已成为多国学习借鉴的对象。

首先,为了恢复鲁尔区的活力,德国政府把土地修复作为出发点和着眼点,全面解决老矿区遗留下来的土地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在矿山治理方面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如《德国经济补偿法》《德国矿产资源法》等,保证煤炭开采补偿有法可依。州政府设立土地基金,购地后对污染严重地区进行修复处理后再出让给新企业。其次,实现产业升级,关、停那些生产成本高、机械化水平低、生产效率低的煤矿,将采煤业集中到盈利多和机械化水平高的大型企业中。
对于莱茵河的生态治理,德国主要是以整体性生态理念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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