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事日记
2018-08-19吉忠兰
小学生作文·小学低年级适用 2018年6期
吉忠兰
我叫畠(tian)山则安,在三年级三班,绰号“十元便宜货”。
我是从二年級开始记日记的。
那年暑假,班主任和子老师开始教我记日记。
我一天也没落下,还配上了插图。
第二学期,我把日记带到了学校,被和子老师夸奖了一番:
“写得好,十元便宜货。要是这么坚持下去就好啦!”
现在,要是有一天没记日记,我就会坐立不安,连觉都睡不着。
和子老师曾这样对我说:
“日记不是给别人看的东西哟!所以,下次不要让老师看了。不过,可要记些真实的事不光要记好事,失败的事、做错的事也要一字不漏地记下来。字写错了,能用橡皮擦掉,但那天发生的事情,却是橡皮擦不掉的,不要不好意思,更不要做假,要正视自己。这才是记日记的目的。那样的话,别人就不叫你‘十元便宜货了,至少能涨到一百元左右了!”
可是有一天,却冒出一件叫人担心的事来。
对谁也没有说过的事,妈妈却知道了。
我觉得有点儿奇怪。
真是怪了……
为了不让别人看,我把日记本放进桌子的抽屉里面。
可有时,桌子会被人翻得乱七八糟。
但我以为是妹妹阿玉干的,没在意。
因为阿玉还不识字。
尽管如此,我还是受到了打击……
那是许多天之后的事情了。一放学,我就直接回家了。
“ 回来了!”
我大喊了一声,却没人回应。
进屋一看,妈妈正坐在我的桌子旁边。
我回来了,她竞没有发现。
“咯咯咯……”
她的肩膀颤动着。
是在哭吗?我悄悄地凑过去一看,原来她在笑
妈妈正在读我的日记。
一股血冲上脑门儿,我觉得羞辱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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