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涧西:四举措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2018-08-18董朕
方圆 2018年14期
董朕
近年来,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检察院采取多项措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已着力构建起权责明确、运行规范、注重监督、廉洁高效的司法办案责任制,取得了良好成效。
严格制定规范,构建检察权规范运行长效机制。涧西区检察院自2016年成立司改工作专班以来,结合辖区政法工作实际和检察工作实情,先后召开司法改革领导小组会议14次,分别制定了10余项制度规范,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将检察权力清单化、责任化,确保权力运行有约束、有监督,努力实现“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体制改革目标。
优化办案组织,增强法律监督主业和办案主责的工作力量。涧西区检察院经过上级院组织的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共35名检察官进入员额,全部配至办案一线。目前,除6名员额检察官转隶至涧西区紀委监委外,其余29名员额检察官均配置到侦监、公诉、未检、执检等主要业务部门,尽可能充实业务部门办案力量。检察长、副检察长及专职检委员等入额院领导全部开始带头办理案件,在办案中积极引导检察干警充分树立证据意识和法治思维,集中彰显了办案效果和业务水平,有效解决了“案多人少”矛盾,极大地提高了全体员额检察官和办案组的能动性和稳定性。
规制管理流程,健全符合司法办案规律的运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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