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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转运电子垃圾 焚烧提取重金属牟利

2018-08-18蔡明仪

方圆 2018年14期

蔡明仪

从700多公里外的台州购买电子废渣,转运至阳新,试图非法焚烧提取重金属牟利。7月6日,湖北省阳新县检察院以污染环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潘小莉。

今年5月,潘小莉从台州购得废弃电子垃圾后,在没有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将其倾倒在阳新县韦源口镇柏林村七明煤矿废弃矿区,并对电子垃圾进行焚烧以提取重金属。据潘小莉交代,这些垃圾共43吨,她以每吨1250元的价格购得,共花费5.3万余元,焚烧后含有可提炼的金、铜等金属成分废料27吨,再以每吨3000至4000元的价格出售,可卖得约8万元。可是,这43吨垃圾尚未焚烧干净,潘小莉预想的“差价款”还未到手时,掩盖不住的刺鼻气味和浓烟就引起了附近居民的注意。

5月8日,阳新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后,依法在第一时间请求阳新县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该院先后两次会同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召开案件研讨会,就获取证据、查清事实、适用法律等系列问题提出建议。该院的提前介入,为公安机关收集证据提供了指引,为该案诉讼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

本案中,潘小莉焚烧了多少电子垃圾、电子垃圾中所含的物质究竟是什么,是认定潘小莉是否构成犯罪的重要因素。于是,该院向县环保局提出检察建议,督促环保部门迅速对污染物进行鉴定;建议有关部门将危险废物转移至专门的垃圾处理厂,避免给周边群众造成危害。经对提取的污染物进行鉴定,环保部门检测中心检测出这些电子垃圾属于《国家危險废物名录》规定的危险废物,且垃圾重量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潘小莉的行为已涉嫌污染环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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