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arCase在航空发动机FADEC软件协同开发中的应用
2018-08-17鲍冬梅刘富荣张慧勇
自动化仪表 2018年8期
鲍冬梅,刘富荣,张慧勇
(中国航发商用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研发中心控制系统部,上海 201108)
0 引言
商用航空发动机全权限数字电子控制(full authority digital engine control,FADEC)软件开发和验证目标均需满足RTCA DO-178C的要求。国外先进航空发动机机载软件的代码量约为百万行,设计保证等级最高为A级(即可能造成灾难性后果),成本约为数百美元/行。为了提高软件质量、降低研制成本,基于模型的软件设计(model-based design,MBD)技术成为机载软件研制的主流趋势。与传统的自然语言相比,模型将软件设计表述为可以执行的规约。通过模型仿真,验证设计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以降低后期测试引起的设计反复和成本[1]。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进步,航空机载软件实现的功能逐渐增多、规模不断扩大。软件项目已不可能由单人独立完成。软件开发逐渐过渡到了工程化、产业化的多人协同开发模式。针对机载软件的协同开发模式表现为以下3个部分。①软件开发组织由单一的软件工程专业人员演变为由不同专业背景的人员组成[2]。②软件开发由串行开发过渡为并行开发,在部分需求到位后即可开展软件设计和测试;与此同时,根据新的软件需求和测试过程中发现的软件缺陷,不断进行软件的设计更改。③软件开发过程逐渐规范化,开发过程和标准不断通过工具固化为自动化过程。
开发过程中,如何保证多人并行开展工作又互不干扰,如何有效控制软件技术状态,如何帮助设计人员将精力聚焦于设计工作本身、而不是工具的使用和流程的流转上,是多人协同开发过程中面临的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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