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寡头竞争环境下的补贴对象选择问题
2018-08-16徐磊董明陈靖
系统管理学报 2018年5期
徐磊 ,董明,陈靖
(1.上海交通大学 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上海 200030;2.上海外国语大学 国际工商管理学院,上海 200083)
补贴作为一种利用资金帮助企业和消费者以促进社会福利的手段,一直以来都被国内外政府或非营利机构广泛地采用。其应用范围也十分广泛,从传统的农业(如粮食[1]、棉花[2])、日常食品(如燕麦牛奶[3]等)和生活必需品(如药物[4-6]、眼镜[7]等),到现代的绿色科技(如太阳能[8]、新能源汽车[9])和优质生活(如健康饮食[10-11])等方面。
实践证明,具体的对企业或个人的补贴方式的制定和执行,对补贴策略的影响十分显著。同时,由于社会福利等传统指标的难以刻画性,加之在大部分情境下,促进市场整体消费量都是比较合理的目标和方向,特别是在新兴产业、或求过于供的疫苗案例[12]等情况下。因此,总销售量成为另一个重要的评价指标。特别是市场总销售量与补贴总成本之间的平衡这一研究问题,因其广泛的应用背景而获得了较多的关注,如太阳能技术[13]、新能源汽车[9]等需要一定数量的消费者采用才能形成规模效应,使得整体获益;疟疾药物或疫苗应当达到一定的普及程度,才能对整个地区的疾病控制有比较好的效果。
然而,长期以来,相关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经济政策领域,讨论税收等具体方式的实施与效果[14-19]。Fullerton等[16]较为详尽地呈现了该领域中非完全竞争模型下较为经典的一些研究成果,他们假设面对的是同质的企业,研究讨论税收对市场中参与竞争的企业数量的影响,进而考察税收作为一种补贴方式对消费者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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