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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科技发展趋势分析及前海发展保险科技的政策建议

2018-08-16

金融经济 2018年14期
关键词:保险业区块科技

2012年以来,我国保险行业高速发展并取得了瞩目的成就,但随着2016年的“宝万之争”和2017年金融监管加强等一系列事件的发生,近期保险行业出现了停滞、下滑,原有被高速发展掩盖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也开始显现并桎梏行业发展。在这种形式下,如何重新认识保险本质,改善、升级管理和技术,是当前保险业急需解决的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截至2017年末,我国科技进步贡献率已经达到了56%。因此,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为代表的保险科技对保险业回归保障本源,服务供给侧改革将会产生重要作用,成为提振保险行业的关键因素。

一、保险科技的概念界定

(一)保险科技的定义

目前学术界和保险业界尚没有形成对保险科技统一和权威的定义。通过参考国际、国内保险科技的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可以认为保险科技是以包括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科技为核心,围绕保险业务流程,通过改善产品、营销、企业管理、信息咨询、平台构建、新技术运用等方面升级保险生态系统,借助信息验证、风险评测、核保核赔、医疗健康等应用场景提升保险行业相关生态主体的价值,最终实现克服行业痛点,服务消费者,服务供给侧改革的目标。(见图1)

图1 保险科技结构

(二)保险科技的起源

保险科技衍生于金融科技。金融科技是在2000年左右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开始快速发展的,在最初几年金融科技的发展由大型金融机构所主导,但在2008年次贷危机后,由于大型金融机构受到政府的严苛监管,被迫回归主业,从而放弃了许多金融科技业务,间接给科技公司和创业者提供了市场空间。在这轮强监管周期中,保险业受到的冲击相比银行业、证券业较小。此外,随着近年来关注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和保险业务创新的企业和风险投资的增多,保险科技已经成为市场的风口,社会大众对该领域的关注与日俱增。

(三)保险科技的主要技术

1.大数据

大数据技术就是研究大量具有低价值密度、高速动态、形势多样、具有关联性的数据,通过点、线、面的深度挖掘,发现其中的规律,用以帮助企业和政府进行决策。保险作为高度数据集中的产业,十分适合运用大数据技术。大数据技术可以帮助保险企业改善营销、承保、运营、风控等环节,创造经济价值。

一是在营销方面。保险科技可以帮助保险公司对客户价值进行量化分析,从而将客户分级并标签记录,进而根据分析结果为各类客户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的服务,最终提升客户粘性,实现精准营销。

二是在承保方面。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运用大数据技术分析行业数据,发现新的市场需求和潜在客户。此外,大数据技术还有助于精确定价保险产品,实现费利率个性化。

三是在运营方面。大数据可以帮助保险公司在理赔环节通过数据挖掘技术对比历史类似案例,从而可以根据历史数据分析建模,进而对各个案例进行损失类型细分、评分,制定个性化的理赔方案,最终实现半自动化的处理流程。

四是在风控方面。通过大数据分析可以精确识别理赔中可能存在的欺诈模式、欺诈行为和高风险人群,从而提高保险公司的反欺诈绩效,降低理赔风险。

2.人工智能

依据不同的层次,人工智能可以分为计算智能、感知智能和认知智能三类。计算智能是计算机可以通过分析大量数据自动进行学习和积累;感知智能是计算机可以与人类进行一定层次上的互动;而当计算机达到认知智能的阶段时,就可以模仿人类的思维模式推理和预测,进行一些创造性工作。虽然目前人工智能仅能够做到简单的推理,但是仍然可以在承保和理赔等方面帮助保险公司提升效率。

一是在承保和报价方面。保险公司可以借助人工智能与客户进行简单的交流,由计算机按照客户需求给出保险方案,帮助客户实现自动投保。

二是在理赔方面。保险公司可以使用人工智能系统收集和分析客户理赔所需信息,核对客户保险合同,从而预防赔付疏漏,提高操作效率。

3.区块链技术

区块链技术涵盖六大工作步骤,即建立电子信息、加密设置、交易确认、实时广播、区块添加及网络复制记录,借助这六大步骤,区块链所传递和存储的信息具有去中心化、公开化、透明化、自治化、匿名化和数据不可篡改化六项基本特征。

一是行业信息共享。利用区块链公开透明的特点,以各个保险公司为主要节点来构建区块链联盟,由此来降低信息集成与传递成本,实现最大程度上的信息共享,提高组织运行效率。诸多企业成为区块联盟组织成员的目的是为了借助共享账簿来降低甚至是消除相关成本,同时有效规避系统风险。

二是敏感信息校对。在传统作业过程中,通常需要对用户的敏感信息进行校对,而从国家法律规定到企业自身均对敏感信息有着各自明确而严苛的规定,因此难以在反欺诈和反洗钱上形成有效协同。如果借助区块链则能够详细记录和跟进客户信息及验证情况,通过采用客户自身的私钥加密,由此可以消除信息被复制或者盗取等不安全状况;在具体的理赔信息核准过程中向信息需求方传递的则是公钥,而并非原始信息,由此便可以在最短时间内响应对方查找或校对信息的需求,由此大大提升工作效率。

三是智能合约产品。智能合约保险是在定义代码后自动强制性制定的产品,一旦符合特定出险条件,则可以实现快速理赔。例如,利用区块链技术能够构建存储航班延误信息的智能化合约,并依据航班延误的历史信息实现自动定价,同时借助编程接口获取实时航班状态,一旦满足上述合约被触发的条件,系统将自动索赔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与传统保险相比,此项技术更能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实现更高的客户满意度。

二、保险科技发展现状

(一)各方行业主体积极参与

一是传统保险企业通过保险科技进行升级转型。人保、国寿、平安、泰康等大型保险公司通过整合原有的信息技术部门,组建数据中心或科技平台,将其功能由后台技术支撑更多向核心业务流程驱动转变。此外,中小保险公司也结合自身实际,在细分领域开展数字化运营。

二是专业互联网险企发展迅速。众安保险、易安保险等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采用扁平化的组织结构,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建立具备数据挖掘、处理、存储的核心系统,提高自身运营效率和服务针对性,实现了较高的发展速度。

三是互联网巨头开始进场。阿里巴巴、百度、腾讯、京东等互联网巨头结合自身的用户流量数据优势,通过与保险公司合作、发起设立保险公司等方式布局保险业。

四是科技企业积极参与。大量科技公司依靠保险科技优势,通过关注长尾需求开发保险产品、根据渠道特点设计定制化产品、提供保险服务保障等方式,共同打造保险生态圈的多元环境。

(二)业务流程的改善升级

一是销售渠道拓展。保险科技进入保险业,首先是从销售领域开始的。截至2017年底,约有79%的保险公司利用开发移动APP、官方网站或与第三方服务平台合作等方式来进行产品展示、比价销售、精准营销、O2O模式(线上线下结合)等。2012—2016年,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从106亿元增长到2299亿元,增长20.7倍,占总保费比重增长到7.43%。

二是新产品研发。保险企业以传统保险市场为基础运用保险科技创造更加符合个性化、定制化的保险产品。如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推出保费低、保障高的重疾险、防癌险等个性化险种。此外,险企还针对网络经济对风险保障的新需求,开发出一批场景化、碎片化的互联网保险产品。如退货运费险、账户安全险、航班延误险等产品,服务了网络经济的发展。

三是在服务领域提供新体验。保险业是金融服务业,服务是行业核心价值。近年来保险科技的大量应用,对行业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如自助投保、手机投保、一键式投保等已经相当普遍。此外针对理赔难这个行业痛点,险企通过加强保险科技应用,实现了自助理赔、快赔、闪赔等服务基本普及。

(三)催生保险生态新模式

传统保险业通过保险科技的应用打造了新的产业生态链基石。

一是以特定保险服务为核心打造涵盖客户生活场景的生态圈。如当客户购买车险后,险企可以为客户提供与汽车相关的汽车维修、违章查询、自驾旅游、车友俱乐部等一系列信息。

二是围绕特定险种整合上下游产业链。如险企围绕健康险、养老险逐步形成集健康、药品、养老、投资等于一体的大健康产业,实现了相关产业的有效整合和服务增值,最终打造成为保险产业生态圈。

(四)支撑监管科技发展

在保险科技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的形势下,监管部门也在积极探索保险科技在监管上的应用。

一是加强数据建设。推进现有监管信息系统的整合与数据互联互通,打造保险监管大数据平台。同时积极推进跨行业金融监管平台技术,积极应用新技术提升监管效能。

二是改进监管方式。充分借鉴金融科技的发展成果,加强对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实时流程监控,构建现代化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同时主动采集、实时抓取相关风险点,加强行业风险监测的时效性,逐步实施动态监管。

三、保险科技的发展趋势

(一)融资数量快速增长

2017年,全球金融科技领域所投入的社会资金额共计214亿美元,我国实现投资额97亿美元,超越美国排在全球首位。其中保险领域我国投资总量多达196项,平均增速为44.3%。2017年9月,美国创投机构发布的“全球独角兽公司榜单”显示,金融科技已经成为最热门创投领域之一。

(二)市场空间广阔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开始步入新常态,传统保险业依靠高投入、高成本所实现的简单粗放式增长已经难以支撑行业的有效发展,保险科技的产生和应用已成为促进保险业转型升级的有效动力。从保险科技对行业发展产生的作用内容看,大数据是核心技术资源,掌握了该技术就等同于拥有了客户,拥有可持续的产品开发能力,就能够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从发展趋势看,保险科技将重塑保险生态环境,对传统保险业产生颠覆性影响。但是考虑到传统保险的比重、消费者习惯、行业监管等因素,而且保险科技自身也还处在探索阶段,预计保险科技的应用将是一个渐进式的过程。

四、保险科技存在的问题

虽然目前保险科技应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总体来看还处于起步阶段,大多数应用还是不平衡、不充分、浅层次和碎片化的。如,销售领域主要应用于简单、标准、低价的产品,产品创新领域主要集中在场景类、碎片化产品,精准营销、精准定价的应用还不多,服务领域应用的广度和深度差别很大。根据一项对保险公司调查,仅12%的受访企业将数字战略融入公司战略规划,超过50%的受访企业将自身定位为数字的追随者乃至滞后者;另一项调查显示,保险业已经建立专门的大数据研发团队的公司占比仅为20%,且三分之二的研发团队人数在10人以下。

(一)技术挑战

保险相关创业公司在2015年正式爆发,经过两年多时间摸索,衍生出标准化保险服务流程,其中一些公司得到资本认可并获得融资,保险科技相关行业前路看似光明。但是人们对于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在保险行业的落地预期过高,实则三项科技本身存在很多问题。

1.大数据

目前国内保险行业的数据积累量低,大量非结构化数据尚待结构化处理。对于创业公司来说,自营数据有限,并受制于其他平台数据。

2.人工智能

保险本身是需要大量“情感倾诉”的行业,而目前技术远没有达到这一程度。人工智能的发展需要大量的数据“训练”,但是保险行业内数据孤岛现象非常严重,这也是限制人工智能在保险业发展的最大因素。

3.区块链

目前国内各领域、企业间并不希望主动置换数据的共享权益,因此区块链在国内的发展受阻,距离区块链技术的落地还有时日。

(二)监管挑战

保险科技在为保险行业发展带来重大机遇的同时也隐藏着诸多危机,需要把握好实现发展与预防风险之间的平衡尺度,因此利用传统的保险监管模式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下行业发展要求,亟待强化监管主体间的协调机制。

一是保险科技自身所具备的混业特性与现行的分业监管体制无法匹配。保险科技打破了行业监管的区域限制,实现了保险行业横跨多个市场的迅猛发展,不断向综合化经营方向发展。虽然日前我国金融监管体制进行了改革,但是短期内保险科技还是必然对当前的监管模式及运行机制构成重大挑战。当前金融监管体系中依然存在着条块分割和监管竞争,无法形成监管合力。

二是区块链接导致行业风险更为复杂多变。尽管区块链所具备的去中心化和重塑信任等特征为金融业的深化改革带来巨大推动力,但依然需要全面考虑随之而来的数据安全性、共识层和智能合约层安全性以及网络层访问控制等多个层面存在的威胁。未来需要全面研究和思考区块链网络中如何强化职责履行,利用何种机制来切实保障消费者及企业的合法权益,利用什么样的认证体系来有效降低参与主体的信用风险等诸多关键性问题。

三是欠缺统一协调的监督管理机制,造成保险科技创新在实践中欠缺必要的监管,使得互联网保险及新兴科技的产生与发展逐渐显现出诸多隐患和危机。如部分互联网企业所开发的网络互助平台,没有明显划定保险产品与网络互助计划之间的界限,仅仅是打着构建普惠金融和技术创新的幌子,引导消费者产生刚性化的赔付预期,由此来借助技术创新中掠取客户利益。

五、前海发展保险科技产业的政策建议

(一)以国家政策为导向,制定政府顶层发展战略

2014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支持保险公司积极运用网络、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促进保险业销售渠道和服务模式创新;鼓励保险公司提供个性化、定制化产品服务,减少同质低效竞争。同年,深圳市发布的《关于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建设全国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保险企业开展服务、营销模式创新,提高服务水平;利用现代技术发展成果,提高保险产品技术含量,发展网上保险等新的保险服务和营销方式。从上述政策的出台可以看出国家和深圳市对保险科技行业的支持。前海作为深圳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的核心引擎,一方面应践行国家政策,为深圳和前海的保险科技产业作出贡献;另一方面,也应以政策利好为发展契机,通过保险科技提振前海保险业。建议前海借鉴伦敦金融城,北京、宁波保险产业园的方式,划出一片区域用以发展保险业。在该区域通过土地出让、租金、税收等方面给予保险科技企业支持。同时,政府应加强保险科技的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制定相关保险科技发展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设立保险科技的相关专项部门,整合和规范保险科技各类生态主体,促进各方在行业框架内的沟通和交流,为保险科技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为行业规范建立一套良好的市场秩序。

(二)以前海存量保险资源为基础,打造保险科技发展平台

前海保险业经过了几年的发展,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基础。截至2017年底,前海注册保险业金融机构27家,包括7家保险公司总部、3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7家保险经纪公司、1家保险公估公司、7家保险代理公司和2家保险业分支机构。前海各类保险机构分布均衡,已经初步形成了可持续发展的保险生态。建议前海政府以存量资源为基础,吸引各类保险主体特别是创新型、专业化保险要素和资源的集聚,如产寿险等传统市场主体、自保、相互制等创新型市场主体,健康养老、责任信用保险、科技文化保险等专业市场主体,保险要素交易平台,保险研发中心等,通过培养保险产业生态系统,搭建完整的保险产业链,打造保险科技发展平台。

(三)鼓励各类保险主体根据自身特点开展保险科技研发

一是鼓励传统保险企业密切关注国内外保险以及相关科技公司的动态,加强科技与公司内部管理体系和运作机制的融合。此外,还应鼓励传统险企与新兴科技公司和互联网公司合作,发挥自身优势收购和兼并产业链上下游公司,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和平台互建。

二是帮助互联网保险公司整合资源,使其可以更好的进入社交、理财、餐饮、娱乐等领域,融入其场景,联动互联网的参与方(如互联网电商、互联网社交、互联网金融等公司及客户)嵌入互联网背后的物流、支付、消费者保障等环节,创造新的互联网保险产品。

三是鼓励专业第三方机构在传统保险公司与用户之间形成纽带作用,一方面可以为用户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并衍生出产品优化组合,个性定制,协助理赔等深度服务。另一方面传统保险企业可以通过这些机构拓宽带动销售渠道,加强产品创新、监督理赔服务、促进传统企业间产品、服务的良性竞争,为构建前海保险产业链的生态环境贡献力量。

(四)以社会组织为媒介,拓宽保险科技研发视野

前海政府可支持前海区内各类行业协会、自媒体、研究院等非盈利性组织对保险科技进行观察、研究,为保险科技行业拓展新视野,延伸新思路,提出新理论,加强前海各界对保险科技的关注和研究,集中前海各界的智慧,进一步推动保险科技向纵深发展,使其能够更好地服务和发展保险行业,并在发挥保险科技社会管理功能的同时,造福于前海经济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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