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影视明星逃税行为套上法外“紧箍咒”
2018-08-15章睿
上海企业 2018年6期
关键词:法律
章睿
前著名的央视节目主持人崔永元在自己的微博中惊爆影视明星范冰冰四天狂撸6000万元天价片酬并通过“阴阳合同”偷逃应缴税负的消息正通过各路媒体快速而持续的发酵着,并引来了官方监管的火眼。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表示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若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给予严格处罚,而且范冰冰工作室所在地的无锡市地税局也已介入调查取证。
“阴阳合同”最新发端于国内房地产行业,也就是一些房地产中介公司为了促成二手房产的交易并从中牟利,为买卖双方出具两份交易金额大小不同的合同,即所谓的“大小合同”,其中“大合同”中的交易数目只需买卖双方心知肚明即可,而交易金额小得多的“小合同”则用来应付登记纳税之用。这样,“阴阳合同”就具有了两个最大的特点,即特别适用于交易金额较大的商业行为以及全部目的就是为了偷逃应缴国家税收,而且时至今日“阴阳合同”如同一股暗流还在房地产交易领域起伏与涌动着。
“阴阳合同”移植到影视行业也不是没有可能。最近几年国内电影票房火箭般地蹿升,同时各种网络肥皂剧的需求量不论质地好坏地无厘头增大,影视明星尤其是一线知名演员片酬与身价也跟随水涨船高。照圈内的说法,主要演员往往会拿走一部影视剧总收成的一大半,片酬破亿一点也不奇怪,仅以范冰冰为例,福布斯中国名人榜显示,其去年收入就超3亿元,并已连续五年蝉联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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