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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向“地方债”监督问责

2018-08-14李忠峰

紫光阁 2018年8期

李忠峰

7月17日,财政部官网连发四期通报,通报安徽、宁波、云南、广西等地违法违规举债问责情况,问题类型包括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举债、财政局与城投签订回购协议以建设-移交(BT)方式举债、地方人大政府违法担保承诺通过信托方式举债、将公益性资产注入融资平台通过融资租赁举债等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报中,地方人大领导也首次被问责,开创先例。地方人大是当地最高权力机关,之前其违法违规出具有关决议似乎无法处理。从地方人大领导首次被问责,到地方政府领导无一脱责,财政部整饬地方政府举债秩序的决心可见一斑,在防范和化解政治风险上自觉担当责任、主动有所作为,不让小问题演变为大问题、简单问题发展为复杂问题、局部问题升级为全局性问题。

众所周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被放在首位,而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则是打赢这一仗的重要内容。公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纳入预算管理的中央政府债务余额13.48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47万亿元,两项合计,我国政府债务余额29.95万亿元。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GDP初步核算数82.71万亿元计算,我国政府债务的负债率(债务余额/GDP)为36.2%,比上年(36.7%)下降0.5个百分点,低于欧盟60%的警戒线,也低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水平。地方政府债务的债务率(债务余额/综合财力)为76.5%,低于国际通行的100%—120%的警戒线。可以看出,与世界上主要国家对比,我国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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