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从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
2018-08-14王胜军
紫光阁 2018年8期
王胜军
城市是人民美好生活的家园,是落实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主要载体。改革开放4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城市经历了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城市管理工作在探索中前行,在改革中创新,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城市管理制度的变迁
1978年,国务院召开第三次全国城市工作会议,明确“城市政府的主要职责是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1988年,国务院明确“由建设部负责归口管理、指导全国城建监察工作”。各地按照中央要求,推动将与城市管理相关的行政执法队伍纳入到城建监察队伍中,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由于城建监察队伍的具体组织方式,可以由地方政府自行确定,实践中,一个地方出现了几十支甚至上百支执法队伍,多头执法成为当时最突出的问题。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出台,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正式确立。2000年,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在全国范围推开,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执法队伍过于分散、多头执法、效率低等问题。2002年,国务院在城市管理、文化市场管理等5个领域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标志着城市管理执法向“综合执法”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2008年,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启动。国务院将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这一时期,各地自主探索城市管理执法模式,执法范围也从传统的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城乡规划,逐步向工商、环保、交通、水利等更广泛的领域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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