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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民国时期的金店保单

2018-08-13程思明

金融经济 2018年5期
关键词:北大街金店中山路

程思明

前不久,笔者收藏到一张民国时期河南信阳“江西老天宝金店”的保单。该保单为双联未使用状态,长27.5cm,宽20cm,有凤穿牡丹纹饰的标识。根据保单下面的地址进行推断,该保单应该在1945年到1948年的这段时间,因为1945年抗战胜利之后,信阳北大街才更名为中山路,并一直延续至今。到了1948年,当时的国民党政府公布《金圆券发行办法》等法令,限令民间持有的黄金、白银向中央银行兑换金圆券,不少金店因此关门歇业,老天宝很有可能是受此影响。

信阳“江西老天宝金店”开业时间不详,牌记为“东记”,店址位于今中山路北,创始人熊启东,系江西人,曾任信阳五金业同业公会会长。清代时期,信阳属河南汝宁府,经济不甚发达。不过到了1902年之后,由于京汉铁路的开通,这里商贸遂有显著发展,北门里和火车站一带迅速成为当地的繁盛之地。在北大街(今中山路)一带,形成了比较齐备的金银制品商店,规模比较大的金店有老凤祥、老天宝等。巧合的是,今天这里还有一处老凤祥在这里营业,只不过这里的老凤祥跟那个时代的老凤祥并没有任何的关联,因为如今的老凤祥金店在民国时期叫“老凤祥裕记银楼”。

信阳的金店行业向来分为浙帮、赣帮和本帮。浙帮,一般以浙东人开设的居多,城内以老凤祥金店为代表;赣帮也称江西帮,是指原籍江西的金店从业者,以江西老天宝金店为代表;至于本帮,一般是指本省人开设的金店,规模较小,不足以和上述金店进行抗衡。民国初期,受国际金价下跌的影响,信阳金店行业日益繁盛,加之货币贬值速度快,贵金属的黄金制品手饰,受到广大百姓的欢迎,不少人以购买黄金制品保值,抵御金融风險,如果需要钱的时候再到金店兑换成流通货币。

购买黄金时,黄金制品会有相应的戳记,这是未来客户兑换时的凭证。另外,在购买黄金后,店家还需向客户提供保单,保证饰品质量,若有问题,允许调换等,并在上面载明产品的名称、重量。如顾客戴用一段时间后,再卖还给原出售的店家,必须按保单上注明的重量收进,这些保单实际上相当于今天的保修卡。

我们所见到的同时期的一般的保单,多留有一定的空间供人填写信息,但这张保单却没有,更加奇特的是,保单上面还有水印“千足赤金,低潮包换”的字样。原来,晚清民国通行“低潮包换”的惯例,一些带成色的款能给予产品的成色保证。这样做既是防伪,以免别人造假,又是一种诚信经营的承诺。看似买进卖出,金店并没有多大利润,那么他们靠什么盈利呢?答案隐藏在这张保单中。从保单下面两行小字“同业公议旧金换新货每两贴耗金三分”来看,原来赢利点是在黄金制品的旧货兑换方面,这或许可以解释我们刚才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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