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的伦理》:一部被严重误译的学术名著
2018-08-13陶东风
文艺研究 2018年7期
关键词:记忆
陶东风
美国犹太人哲学家阿维夏伊·玛格利特(Avishai Margalit)曾为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哲学教授,同时也是美国普林斯顿大学高等研究院下属历史研究学院的乔治·坎南教授。早期曾从事语言哲学和分析哲学研究,后来逐渐转向政治哲学、伦理哲学和宗教哲学研究。他关注犹太人的人权问题,积极参与政治活动,是多个以色列和平组织的成员,并经常为《纽约图书评论》撰写文章。他的《记忆的伦理》①出版后,反响强烈,欧美各大媒体好评如潮。如:“通过极为清晰的区分,哲学家玛格利特探索了我们依赖记忆以便赋予家庭、朋友等‘浓厚’伦理关系以意义和实质的方式,挑战性地重新评价了我们通过个体和集体方式记住和遗忘的东西的意义。”“一部启人深思的著作……玛格利特是一位极为仁慈的思想家,他的哲学总是从我们的所有复杂性角度理解我们人类,同时他也致力于通过可以让我们变得更好的方式理解我们。”②徐贲曾以这本书为基础写了《人以什么理由来记忆》一文,作为“序”收入其同名著作③。
2015年,此书终于有了中译本(贺海仁译,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由于对这个话题有强烈兴趣,我找到这本书的英文原版对照阅读。结果发现中译本的错误实在太多,多到无法逐一纠正的程度。为了避免中译本继续误导读者,我下决心写这篇文章。我采取的方式是在介绍、评述本书主要观点的同时选择性地纠正明显违反作者原意的翻译错误,至于一般的语法错误,就不能一一列举了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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