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用气体发生器运输危险性分级实验研究
2018-08-13江资成贺佐瑞孔庆军肖家勇张光辉
火工品 2018年3期
关键词:产品
江资成,贺佐瑞,孔庆军,肖家勇,张光辉
车辆用气体发生器运输危险性分级实验研究
江资成,贺佐瑞,孔庆军,肖家勇,张光辉
(国家级烟花爆竹检测重点实验室(湖南), 湖南 浏阳,410300)
基于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规章对车辆用气体发生器的相关要求,通过实施联合国外部火烧试验,研究了各种车辆用气体发生器的危险性能表现及产生原因。研究表明:气体发生器的运输危险性主要是表现为迸射危险,而爆炸效应和热效应的影响很小,通过改善包装或改进产品的结构可以有效地降低气体发生器的运输危险等级。
气体发生器;车辆;运输危险性分级;外部火烧试验;迸射危险
车辆用气体发生装置(以下称气体发生器)是车辆中安全气囊或安全带拉紧装置的主要部件。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气体发生器的国际间运输也越来越频繁,其运输安全性能受到各国的关注。按《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规章范本》[1](简称“大桔皮书”)的要求,其可能的运输分级为爆炸品(1.4项)或杂项危险品(9类)。气体发生器含有烟火药剂,一般按爆炸品运输,UN编号0503,运输危险分级为1.4G。如产品通过了《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2](简称“小桔皮书”)试验系列6(c)试验,可按“9类杂项危险物品”运输提交运输,UN编号3268。联合国6(c)试验也称外部火烧试验,为破坏性试验,试验样品量大,试验成本较高(单次试验成本约10万元人民币),国内外较少实施该项实验,相关的实验报道较为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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