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风暴”反射弧
2018-08-11郑旭
民生周刊 2018年16期
郑旭
“我们不是业务部门,无法直接回答您提的这几个问题,但您可以发个采访提纲过来……”
这是今年5月的一天上午,在某县级市市委办公楼一间简陋且拥挤的办公室里,外宣办主任轩华(化名)一边接听一家媒体的来电,一边在百度上搜索着与这家媒体有关的信息。
“这几天已经有好几拨媒体朋友来电话问这个事情了。我们这个项目到底怎么了?”面对《民生周刊》记者,轩华担心地问。
事实上,就在记者与轩华见面的十几天前,财政部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规范管理的通知》(下称“54号文”),对核查存在问题的173个示范项目分类进行处置,并公布了“问题”项目名单及其处置结果。
作为“问题”项目之一,因为“运作不规范,未按规定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轩华所在的地方政府财政部门,被要求对该市总投资额超过10亿元的一个PPP项目“限期整改”。
PP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它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主要适用于投资规模较大、需求长期稳定、价格调整机制灵活、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项目。在2013年底召开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这种模式得到支持、鼓励并提出在各地推广,但各地并未有明显的“条件反射”。于是从2014年起,财政部每年都会推出一批PPP示范项目。
示范项目是对PPP项目参与各方的一次考试,借此可以了解PPP项目的实践情况,发现其中的问题,查漏补缺,同时以期发挥榜样带动作用。
截至2017年底,财政部共公布了3批、累计697个示范项目,涉及投资额1.5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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