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性骚扰呼唤制度建设
2018-08-08闫肖锋
中国新闻周刊 2018年29期
闫肖锋
近来,媒体持续曝光的性骚扰事件正在发酵,并涉及诸多公众人物。面对分成两派的争论和激烈的言词,我们更应反思此类事件的原因,比如性教育的缺失,法律界定的模糊,执法惩戒力度不大,以及社会文化上对此类现象的纵容等等。
我们应该关注那些“沉默的大多数”,那些不敢于发声的职场受害群体,那些无时无刻都在发生的、涉及权力的性骚扰——长期以来所谓两性潜规则盛行于职场,敢于曝光者又有几人?曝光后法律又能维护他们的尊严、保护其权益吗?
提出“性骚扰”这一概念的第一人是美国女性主义者麦金农律师,按她的定义:“性骚扰最概括的定义是指处于权力不对等关系下强加的讨厌的性要求……其中包括言语的性暗示或戏弄,不断送秋波或做媚眼,强行接吻,用使雇员失去工作的威胁作后盾,提出下流的要求并强迫发生性关系。”反观当下,上述现象在我们的职场是否很普遍?受害者稍有不从就给小鞋穿,最后威逼利诱到你从了为止。还有,盛行于职场的让女职员出来陪酒、陪跳舞、陪唱歌现象。这些普遍的或明或暗的性骚扰,都有权力的影子,而受害方不敢怒更不敢言,社会各方也是处之泰然。
权力才是性骚扰的核心问题。厦门大学教授吴春明涉嫌诱奸女学生事件终于有了结果,校方宣布:查明吴春明与一名女研究生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对另一名女研究生有性骚扰行为;决定给予吴春明开除党籍、撤销教师资格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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