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与全局:为两岸法学互通倾心尽力
2018-08-07李天琪
民主与法制 2018年29期
本社记者 李天琪

2018年7月19日,第七届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暨两岸法学交流合作30周年纪念研讨会上,记者见到了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东吴大学法学院兼任教授王冠玺老师,高雄律师公会理事长郭清宝以及两岸经贸交流权益促进会名誉理事长李永然先生。在他们三个人身上,记者发现一个共同点,虽然他们的职业身份不一,但是他们都与大陆结缘多年,在两岸法学法律交流合作中奉献着自己的力量。
在大陆生活18年的台湾人
上个世纪末,第一次离开家乡的王冠玺一个人来到北京交流学习。那时他印象深刻地记得,北京的四环都还没有建完。当时的北京,除了二环以内,周边的大部分地区依然是农村。蓦然回首,20年来,北京的高速发展,让作为见证人的王冠玺感叹连连。
王冠玺的父母在1949年从大陆迁居台湾,作为家中最小的孩子,王冠玺出生在台北。为什么要来大陆念书?用王冠玺的话说,就是命运的安排。
在台湾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学位时,王冠玺师从王泽鉴教授。写论文期间,王泽鉴告诉他,中国大陆的侵权责任法发展得比较好,建议他写这方面的内容。正巧,那时王冠玺在台湾大学法学院的大陆法制研究中心担任助理,中心有来自大陆地区的藏书两万册,没事的时候,王冠玺就在中心看书。1999年,在导师的建议下,王冠玺申请到大陆交流学习一个月,根据安排来到中国政法大学和北京大学学习。王冠玺还记得那年的“五一”,他一个人坐着绿皮火车去昌平,拜访一名中国政法大学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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