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证污染
2018-08-06王道宇
智富时代 2018年6期
王道宇
【摘 要】刑事案件的现场调查过程中,我们往往面对大量的关键或非关键类证据,对证据的收集将会直接影响到办案人员对刑事案件现场还原度,从而影响到刑事案件的侦破。因此对证据的动态变化的掌握和收集显得至关重要。
【关键词】犯罪现场;证据收集;证据的动态变化;刑事诉讼;证据污染;证据转化
一、刑事犯罪现场的主要犯罪证据形式
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证据法典,但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规定了证据制度。对证据的概念,只有刑事诉讼法作了定义。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1款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七种:(1)物证、书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5)鉴定结论;(6)勘验、检查笔录;(7)视听资料。
二、刑事犯罪现场的特征及其对证据的影响
刑事犯罪现场的特征是指犯罪现场作为证据的整体和其独特的特征,这些特征是由犯罪人的行为决定的被害过程、犯罪地点以及随后发生的对犯罪人有意义的一切事情表现出来的。
犯罪现场的定义式犯罪行为的发生地点。但是一起刑事犯罪能够在不止一处地点发生,因此使得一起犯罪可能会有很多歌现场,这些现场在整个犯罪中分别骑到不同的作用。我认为犯罪现场应当包括以下几个种类:接触地点;主要现场;次要现场;中间现场;抛尸地点。首先是接触地点,对接触地点的调查我们能够获取到能够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份、特征的相关证据,同时也能够初步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动机、有无预谋、个人多人以及一些其他相关信息,有助于对案件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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