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西安举行
2018-08-04摄影报道亢建伟
摄影报道/亢建伟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和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大会会场
5月29-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西安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和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翟四虎等所作的有关事项说明和报告。会议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表决,任命王兴宁为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并决定其为省监察委员会代主任。
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新任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主任王兴宁向宪法宣誓。
胡和平在讲话中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为契机,督促各级认真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坚持绿色发展,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发挥气象服务追赶超越作用,搞好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强化综合气象防灾减灾、人工影响天气、为农服务及基础支撑能力,不断提升我省气候利用和气象服务水平。
胡和平强调,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的重要批示,充分发挥人大对地方债务的监督作用,依法规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要树牢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推进城市治理改革创新,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精细、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不断强化城市治理能力。要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大格局,全方位提升友城建设水平,推动发展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为建设开放型经济体系提供坚实支撑。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小燕、朱静芝、郭青、梁宏贤、戴征社、郭大为和秘书长韩水岐等出席会议。
副省长胡明朗,省法院院长李智,省检察院检察长杨春雷,省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和韩城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3位全国人大代表、9位省人大代表、22位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新任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主任王兴宁向宪法宣誓
选举投票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