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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当选村主任 到底是谁“病”了

2018-08-03

中国青年网

近日,陕西榆林绥德县中角镇延家沟村选举村委会班子时,却将持精神病三级残疾证的延鹏飞列为候选人,并选为村委会主任。对此,中角镇政府回复称:残疾证不知如何办理,但候选人事实上正常。延鹏飞坦称自己几年来一直领取着残疾人补助,但是实际上他并不是精神病患者,并不影响选举。(8月1日 澎湃新闻)

按照镇政府的回复,选举程序没错,这人当选村主任没错。但真的是这样吗?

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而事实是怎样的呢?延鹏飞表示:“2014年,我在绥德学驾照期间认识了一个人,因为经常睡不着,所以通过他人关系办理了残疾人手续,以精神病三级办理的。”延鹏飞坦称自己几年来一直领取着残疾人补助,但是实际上他并不是精神病患者,并不影响选举。而经镇政府要求,延鹏飞前往绥德精神康复医院进行诊断,诊断证明显示正常。那么,一个正常人欺骗组织弄虚作假,以精神病患者的名义几年来一直领着残疾人补助,这样的品行,显然不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而此时镇政府却召集选民进行开会,说明延鹏飞的情况,并告知村民符合参选情况。这怎能不让村民质疑村委会选举的公平公正?而另一个事实也加深了村民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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