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扶贫视角下农民合作社运行机制创新研究
——以贵州省“盘州三变”改革为例
2018-08-03闫紫月冷康苹
四川农业科技 2018年7期
关键词:农村
岳 健,黄 萍,闫紫月,冷康苹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管理学院,四川 成都 610103)
农民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1]。
当前,我国扶贫工作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旅游扶贫作为产业扶贫的主要方式,产生了显著成效。农民合作社作为推动旅游扶贫的重要途径之一,已经成为我国扶贫攻坚不可或缺的力量。
1 “盘州三变”的来源
盘州是由贵州省直辖,六盘水市代管的县级市,地处滇、黔交界,东邻普安,南接兴义,西连云南省富源、宣威,北邻水城,是贵州的西大门,被誉为滇黔锁钥、川黔要塞[2]。但是该地区依然遵循传统的农业种植模式,导致人多地少、广种薄收,加上单一落后的产业结构现状,让本身就很偏远、闭塞的地方无法走出贫困。2012年,便诞生了“盘州三变”的前身银湖合作社。
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怎样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各地在实践,盘州在实践中率先走出一条创新之路,被誉为:“盘州三变”,究竟是哪“三变”?就是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如图1)
资源变资产。促进已承包到户、高度分散的耕地等农业资源流转集聚和规模经营,盘活闲置的、未承包到户的集体资源和实物资产。资金变股金,创新财政扶持资金的使用方式,提高农民和村集体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农民变股东。农民和村集体以资源、资金入股,比单纯的土地出租、资金出借,更有利于改善农户、村集体与规模经营主体的关系,调动各方积极性,降低今后的摩擦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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