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监管政策改革及其借鉴
2018-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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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世界主要经济体的国家治理模式逐渐向监管型国家趋同,修正市场失灵成为监管活动的出发点。政府从直接经营市场,转向把握经济发展方向和为经济运行提供良好制度保障。中央政府制定监管政策(regulatory policy),保障监管活动的质量;而监管机构通过制定和执行规章间接干预经济和社会运行。*Michael Moran, “Understanding the Regulatory State,”British Journal o f Political Science, Vol.32, No.2,2002, pp.391-413.监管型国家的核心特征是以监管政策约束监管活动,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简称OECD)的定义,监管政策以保障和提高监管质量为目标,为监管周期(policy cycle)各个阶段提供系统的治理原则和分析工具,包括立法咨询、事前和事后监管影响评估、减少监管负担、程序透明和问责制,以及监管的基础设施建设等议题。*Nick Malyshev, “Regulatory Policy: OECD Experience and Evidence,” Oxford Review of Economic Policy, Vol.22, No.2,2006, pp.274-299.
我国改革开放40年来,合理界定政府和市场边界一直是监管理论研究的热点。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和完善监管体制目标。国务院在2017年1月印发了《“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该规划作为纲领性文件,明确市场监管制度是市场机制有效运行的基础设施,应当促进市场竞争。同年11月,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牵头,协调分散在各部委和公共机构的监管权力,以进一步加强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协调指导,保障监管质量。*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7年11月13日,http:∥www.whyn.gov.cn/publicity/view/3/6410,2018年6月20日。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着眼于政府监管整体,是向现代监管型国家转型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