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光仪表板”评价法的评价指标分析
2018-08-03王梦蕊刘宇波
照明工程学报 2018年3期
王梦蕊,刘宇波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亚热带建筑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广东 广州 510600)
引言
天然采光是学校建筑照明的优选,更加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有助于保护视力和提高教室照明的质量[1-3]。近年来,科研人员对中小学校的自然采光设计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实践[ 4-12]。2010年美国照明研究中心(LRC)的 Leslie等[6]发表了《可持续的学校天然采光模式》(Patterns to Daylight Schools for People and Sustainability),首次使用了“采光仪表板”进行采光设计评估。通常我们对中小学校采光设计进行评估时,往往依据“窗地比”和“平均照度”这两个指标。LRC的“采光仪表板”评价法包括了对采光质量的研究,这种评价法对我们进行学校天然采光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1 “采光仪表板”评价法概述
文献[6]将学校建筑分为教室、体育馆、走廊三种空间类型,旨在帮助建筑师确定学校建筑中这三种空间最适宜的天然采光方式或“模式”,此外还将每种采光模式的优缺点总结成彩色分区图——“采光仪表板”(图1),用来代表八个采光评价指标,其中每个指标包括与其对应的评价标准。采光仪表板是一个评价每个设计方案中不同采光指标综合效果的直观工具,八个采光指标是平均照度、覆盖率、全自然采光百分比、漫反射日光率、昼夜刺激潜力、视野量、太阳辐射得热、窗地比。
对于八个评价指标各自的效果,采光仪表板采用了一种直观的表达方式,即不同的颜色:当采光仪表板某段为红色,表示在这种采光模式下该指标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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