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衡不充分的统计评价
2018-08-03杨晋超吴骥
统计科学与实践 2018年6期
□杨晋超 吴骥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作出与时俱进的新表述,这一重大判断揭示了在新时期下,更加有效地消除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更加有效地推动不同领域的协调发展,将成为解决我国“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的主要路径。本文从统计视角阐述了开展不平衡不充分监测的目的,提出构建反映不平衡不充分评价指标体系的原则,从领域、群体、区域三个方面构建了评价指标体系,并提出了开展纵向和横向监测的方法。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重大而全新的判断反映了我们党对新时代国家发展的历史方位和基本矛盾的清晰认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对容易理解,那么,究竟什么是“不平衡不充分”?“不平衡不充分”如何监测、评价?本文围绕“不平衡不充分”的统计评价提出探索性思考。
不平衡不充分评价的目的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重大判断是我们党运用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深入分析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发展进程而得出的历史性判断,明确了我国经济发展下一步的主要任务。
(一)对不平衡不充分的理解
对不平衡不充分的理解有几个方面:
一是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应该是一个整体,不能简单的把不平衡与不充分分开成两个方面进行推动工作和评价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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