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与宝马强强联合合资落定蕴含多层深意
2018-08-01刘珊珊
中国新闻周刊 2018年28期
刘珊珊
早有传言的长城宝马合资一事终于尘埃落定。
7月1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与德国总理默克尔在柏林主持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在两国政府官员的见证下,中国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与宝马(荷兰)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宝马”)正式签署了合资经营合同。
根据合同,长城宝马建立合资公司,双方各持股50%。新公司命名为光束汽车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7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张家港市,投资总额达51亿元人民币。公司董事会由六名成员组成,董事长由长城委派,副董事长由宝马委派,董事任期四年。合资公司规划了标准年产能16万辆的国际先进整车工厂——这是宝马集团在全球范围内首个纯电动车合资项目,也是长城新能源汽车迈向国际化的桥头堡。
值得一提的是,长城宝马合资公司是国家合资股比政策调整后的首个整车合资项目。与宝马的联姻,是长城站在产业大格局之上谋求突破与发展的重要决策。
深度技术合作
“双方在技术层面上的相互认同,促成了合作的快速落地。”据负责长城宝马集团合作项目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赵国庆介绍,“虽然双方的合资合同刚刚签署,但我们在产品研发方面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这个项目在洽谈合资合同的过程当中,我们的产品研发工作一直是在进行当中。”
据悉,合资公司的研发和生产主体在中国,产品面向全球市场。合资公司不是简单的一方提供图纸,另一方提供工厂的模式,也不是针对中国市场特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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