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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想走就能走吗?

2018-08-01韶宏

中国青年 1995年10期

韶宏

台湾想“走”

1991年,台湾民进党召开所谓“人民制宪会议”,通过了“台湾宪法草案”。

同年11月,民进党把“台独”条款写入其党纲,声称“建立主权独立自主的台湾共和国暨制定新宪法,应交由台湾人民以公民投票方式选择决定”。

今年,有“台独教父”之称的彭明敏和民进党前主席许信良两人都正在参加岛内“民选总统”的角逐。

1994年3月,民进党提出的“公民投票法草案”在“立法院”完成一读,今年5月又排入了二读程序。该法案如获三读通过,就等于为民进党的“住民自决”宗旨提供了“法源”。

与民进党互为表里,台湾的头号当权者李登辉则隐晦地引用《圣经·旧约·出埃及记》的典故,声称要效法摩西,带领台湾人民“向新时代迈进”……

这些政治动向说明:台湾想“走”!

台湾不能“走”

台湾是中国人的台湾!

——台湾现在的2100万人中,除2%的高山族原住民外,98%的人来自大陆或祖籍在大陆。

——从三国时期的孙权派1万水军去台湾,距今已1700多年;从12世纪中叶宋朝政府把澎 湖地区(包括台湾)划归福建省晋江县管辖,对台湾实行行政管理,也已700多年;就拿清政府把台湾划为单一行省来说,也已300多年。这当中任意一段历史都远比美国立国的历史要长。

不错,中国人曾两次失去台湾:一次是16世纪被荷兰和西班牙殖民者侵占;另一次是1895年屈辱的《马关条约》将其割让给日本。但中国人更是两次从外敌手里收回台湾:一次是民族英雄郑成功于1662年赶走荷兰殖民者,建立“明郑”政权;再一次就是抗日战争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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