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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制钢所殖民性特征解析

2018-08-01李雨桐

长春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2期

李雨桐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 历史研究所,长春 130033)

“九一八”事变后,东北成为日本的殖民地,日本侵略者为了大规模地掠夺钢铁产品,满足日益扩大的侵华战争的需要,决定在东北建立炼钢厂,实行钢铁连续生产。1933年4月10日,日本拓务省正式批准“满铁”(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的简称)的申请,将鞍山制铁所的设备转让给昭和制钢所,即将鞍山制铁所变为昭和制钢所,实行了钢铁连续冶炼作业。从此,昭和制钢所在东北的土地上开始扮演其带有殖民性色彩的角色。

一、昭和制钢所的设立

1909年“满铁”地质调查所成立伊始,所长木户忠太郎等人即调查了鞍山一带的矿山,包括西鞍山、东鞍山、大孤山、樱桃园、关门山、白家堡子、一旦山、新关门山、小岭子、弓长岭等矿,发现鞍山铁矿呈马蹄型分布,且多系贫矿,但藏量达数亿吨。1914年3月中国《矿业条例》公布,规定矿业必须中外合办。于是,“满铁”以中日合办振兴公司的名义提出矿权申请,但因中国已拟议铁矿国有,未被受理。日本向中国提出“二十一条”后,“满铁”认为时机已到,先是企图“实现多年夙愿”“单独经营”矿山,不再同中方合办,后来根据日本外务省的意见,还是以中日合办之名第二次提出申请。1916年3月农商部终于批准了振兴公司的合办合同,而振兴公司“资金、经营及人事完全处于满铁控制之下,它和满铁简直可以说是异名同体”。中日合办是虚假的。“满铁”矿业部采矿总局人员对外是振兴公司人员,对内却是“满铁”社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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