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发令转钱会计听令受骗 谁来承担责任
2018-08-01
乐活老年 2018年7期
关键词:微信
某公司会计闫婷婷接到了老板发来的微信,微信上说:“婷婷,上海这边的合同谈成了,需要缴纳预定金和第一笔货款共36万元,请立即将这笔款打入对方银行账户!”“好的,我这就通过网银汇款。”老板有令,闫婷婷不敢怠慢,立即按照老总转来的对方银行账户号,将36万元汇了过去。
大约两个小时之后,“王总”再次发令要求再转10万元。闫婷婷察觉有些不对劲,便立即拨通老总手机确认。没想到王总非常惊讶,说:“我从来没要求过你给人打款啊!”意识到被诈骗后,公司立即报警。经办案警察侦查发现,某银行的ATM监控显示:1个小时前,一蒙面人已经分多次将36万元取走。案件至今还在侦破中。
事后,公司董事会研究认为,公司虽因工作需要建立了微信工作群,但从来没有公司董事会人员通过微信让会计人员打款的先例,且公司的转账汇款工作制度非常严格、明确:务必经过层层审批,超过20万元数额必经董事长签批。闫婷婷接到假指令后,未严格履行上述程序,属于工作严重失职、失误,由此所造成的后果应由其本人承担。遂做出决定:因闫婷婷严重失误,责令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闫婷婷感到非常委屈,她认为,骗子冒充老总,很难立即识破,自己作为出纳会计,在履行职务时虽有疏忽,但并非个人故意行为。对于自己的过错,公司可根据内部管理规定予以处分,但要求自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于法、于理说不通。
鉴于闫婷婷不肯接受公司的赔偿要求,公司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请求判令闫婷婷因严重失职赔偿公司损失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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