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建筑,新空间
2018-07-30金璟
美与时代·城市版 2018年5期
金璟
一、城市再生的意义
(一)城市更新
“城市再生”概念起源于城市更新,两者都来自于西方国家,是城市化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个课题。相较而言,城市更新规模较大,最早且最为典型的是20世纪60至70年代在美国进行的城市更新运动(URBAN RENEWAL),旨在清理破旧街区进行重新开发,这种活动事实上是一种行政性的行为,对于城市规划而言,更多的是一种推翻与重塑,是一种结构性的调整。在城市发展指数性增长的阶段,这种对于区块功能的再一次规划建设能够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满足人们对于居住及基本生活的刚性需求,但同时,这一举措对于原有城市历经几十,几百甚至几千年的緩慢发展来说,必然带有一定程度的破坏性,严重的可能导致部分文化的断层,也容易出现一些可能的社会问题。
(二)城市再生
对比之下,城市再生显得更为温和,发生得更为自然与合理。对于原有的旧街区和建筑进行重新设计和定义,再生出新的功能和空间形态。通常这种活动都是伴随着经济模式、生活形态、文化创新的发展与变革,因此城市再生通常会让城市的发展更为健康,让城市更具活力及吸引力。众所周知的例子,巴黎塞纳河北岸的卢浮宫从1204年到1793年曾作为王宫服务过50位国王与王后,在法国城市发展的进程中逐渐发展成为世界四大博物馆之一,而其由于人们对于文化需求而慢慢演化的改扩建进程,以贝聿铭的金字塔形玻璃入口为代表,很好地展示了建筑再生,或者说重生的意义。……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