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环境外交视角回顾巴黎气候大会
2018-07-28李青蓝
神州·中旬刊 2018年7期
摘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1次缔约方大会暨《京都议定书》第11次缔约方大会(简称巴黎气候大会)于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11日在巴黎北郊的布尔歇展览中心举行。通过各方努力,此次会议签订了《巴黎协定》,近200个缔约方在环境保护问题上达成了新共识。除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外,基于环境外交视角回顾巴黎气候大会,可以观察出此次气候大会及《巴黎协定》于环境外交发展的意义。
关键词:环境外交;巴黎气候大会;巴黎协定
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11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1次缔约方会议(巴黎气候大会)于巴黎举行。在经过各国的紧张谈判后,成功签订了《巴黎协定》这一新的环境协议。《巴黎协定》指出,各方将加强对气候变化威胁的全球应对,把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并为把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之内而努力。全球将尽快实现温室气体排放达峰,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近零排放。在中国的环境问题已经不容忽视、雾霾已经成为了停工停课的新原因时,这一协定的最终出台,无疑意义是十分重大的。
同样,在这次协定中,体现出环境外交的某些发展。环境外交是在环境问题恶化到一定程度、环境保护发展到一定阶段才逐步興起并专门化的,伴随着环境问题全球化发展的一个长期性国际政治议题[1]。在这一次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之中,各国摈弃争吵与推诿,积极进行环境外交,在气候变化对人类社会和地球构成紧迫的、可能无法逆转的危险面前握手言和,这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气候经济开启了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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