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中的问题刍议
2018-07-23
老年教育(老年大学) 2018年7期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主要目标中提出:“老年教育基础能力有较大幅度提升,教育内容不断丰富,形式更加多样。”自2001年中组部等五部委发出《关于做好老年教育的通知》,强调要“培育一批条件较好、质量较高、制度较全、颇具规模的规范化老年人大学示范校”,全国各地纷纷行动。规范化建设,是我国老年学校教育发展的方向和基本要求,是提高办学水平、推动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的具体举措;创建规范化示范校,是推动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形式和方法,是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而规范化的标准,则应该注重符合本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实际。目前,有些地方规范化示范校的创建内容没有特别突出教育、教学为主,显示出创建内容的空心化。
日前看到一篇文章说要当好校长、办好学校有三样缺一不可:办好学校的梦想、思路(明确发展的任务,由外延到内涵的发展;明确发展阶段,形成质量文化;满足学员和社会需求,尽量以低损耗高效能达到目的)和策略(分析面临的优势、劣势和机遇,抓住急需解决的问题,依靠制度、文化和员工、特别是教师队伍达到目的)。这三样都与学校的硬件建设、加大投入没有多大关系,笔者认为这对我们老年大学人具有参考借鉴价值。
“规范化”不是“统一化”
鉴于老年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老年教育内容、形式和方法、手段的特殊性;当然,老年教育的规范也必然有它的特殊性。“规范化”,绝不是说千篇一律、统一规定,要学习外国先进的办学和教学理念、经验,但不能照搬照抄普教或国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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