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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集中救助模式分析

2018-07-22杨娜,王子怡

青年时代 2018年14期

杨娜,王子怡

摘 要:随着犯罪率的提高,每年在不断增加在押服刑人员,而他们的未成年子女面临无人照管、流离失所的困境。社会中有很大一部分人注意到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困境,产生了对该群体进行集中救助的组织机构,其救助方式称为集中救助模式。本文重点结合分析集中救助模式的优势与劣势。

关键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集中救助模式;太阳村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主要是指那些父母至少有一方目前在狱中服刑的18岁以下的未成年。[1]随着犯罪率的提高,每年在不断增加在押服刑人员,而他们的未成年子女面临无人照管、流离失所的困境。监狱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绝对是一个值得重视的特殊群体。本文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集中救助模式為研究对象,根据笔者在太阳村走访调查的基础上分析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实施集中救助方式的优势和劣势。

一、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集中救助的界定

根据“国家亲权”理论,当服刑人员在监狱服刑,不能履行其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时,就需要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及时补缺,代替这些未成年人的父母履行监护职责。在服刑人员家庭中,一旦出现一方服刑后,另一方出走、失踪和不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义务等现象时,就应当考虑完善其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2]。

当前我国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救助主要有社区照顾、家庭寄养和集中救助、三种方式。社区照顾是由政府出资,社区主管的扶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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