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广告是悬赏人做出的要约
2018-07-21
当代工人 2018年8期
关键词:法律
专家观点
郑卫东 紫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编辑:您能否谈谈有关悬赏广告的法律规定?
律师:悬赏广告是指以广告的方式公开表示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悬赏广告经常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如公安部门征集犯罪线索、寻找遗失物、寻找走失人口或访求车祸目击者等。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三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得出,悬赏广告是合同的一种,发生争议时应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面我们对悬赏广告作一简单分析:
一、必须有悬赏人。悬赏人是指为达到某种目的,做出悬赏的意思表示 ,悬赏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还可以是其他民事主体。而且悬赏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悬赏广告首先是向不特定的人做出的意思表示。此处的不特定可以是无限制的,也可以是有限制的。在范围有限的情况下,只要是向非特定的人做出的意思表示仍为悬赏广告。比如以中老年人为对象做出意思表示的广告仍为悬赏广告。
三、悬赏人必须对完成悬赏广告要求的相对行为人做出给付报酬的意思表示。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是悬赏广告的重要内容。报酬的种类和数额并没有限制,一般来说是给付金钱或财物,也可以约定其他报酬内容,如给予特定的奖励和荣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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