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灰色局势决策和组合赋权法的再生水评价
2018-07-21吴梦烟梁永静朱子唯
水资源与水工程学报 2018年3期
关键词:评价
吴梦烟, 杨 侃, 刘 朗, 梁永静, 杨 堃, 朱子唯, 卞 雨
(1.河海大学 水文水资源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98; 2.句容水利农机局, 江苏 句容 212400)
1 研究背景
随着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水资源消耗不断增加,水污染问题日益加剧,水资源短缺已然成为众多地区经济发展的瓶颈[1]。非常规水资源中的再生水指将污水进行适当处理并达到一定水质标准后可进行有益实用的水,是国际公认的解决城市水资源短缺的“第二水源”[2]。传统的再生水评价多集中在效益、水质和风险等单方面评估。例如,范育鹏等[3]构建了再生水利用生态环境效益评价体系,并基于此估算了北京市再生水利用的生态环境效益;汪妮等[4]建立了再生水水质评价模型, 并对西安市北石桥污水净化中心再生水水质进行评价与分析;李金娜等[5]构建了再生水风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并以天津市纪庄子再生水厂为例进行了风险评价。但是这些评价指标体系只反映了再生水利用中某单方面的特性,指标体系单一,没有对整个再生水综合利用过程进行评价。为全面评估不同地区的再生水综合发展能力,亟待构建涵盖多种因素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自灰色系统理论[6]创立以来,已有众多学者将该理论中的灰色局势决策法应用于农业、环境、经济、军事和化工等诸多领域的评价研究,均取得良好结果。如曾林等[7]将灰色局势决策用于云南省中北部粳稻区域的水稻新品种综合评价;郭巍等[8]采用灰色局势决策-综合指数方法对渭河干流陕西段的水环境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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