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改进模糊物元法的电力自供区最优收购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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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学报 2018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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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末,为解决部分地区供电难的问题,我国鼓励当地政府自建发电企业[1-2],以满足当地的用电需求,自供区由此产生。2015年3月,随着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正式开启(以下简称新电改),电力市场主体发生变化,配售电公司与电力交易中心登上电力交易的舞台,新电改实施以后,电流输送变为两条线路:①电能从发电企业出发,通过电网企业的输电网络与配电网络,进行电能输送,最终到达用户;②电能从发电企业出发,通过电网企业的输电网络,再通过有配电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的配电网路,最终到达用户。由此可见,电网与配售电公司存在着明显的竞争关系,为保证电网公司的存量市场不流失,迫切需要对已有的电力自供区进行收购。
目前,国内关于新电改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配售电侧,需要通过研究国外售电侧市场化改革以及总结国外市场化改革运行经验,得出对于中国售电侧放开的建议以及售电公司的购售电策略[3]。对于目前电力自供区收购问题,国内外研究较少。近年来,部分电网企业虽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电力自供区进行了资产收购[4-5],例如,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收购了费县电厂、鲁北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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