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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图志·兵事志》介词“於”的作用及特色

2018-07-18新疆师范大学新疆乌鲁木齐830017

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学报 2018年2期
关键词:图志介词用法

胡 博(新疆师范大学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7)

一、《新疆图志》概述

《新疆图志》共116卷,200余万字,分为29个分志,内容丰富,资料翔实,是研究新疆历史文化的重要文献。《新疆图志》所在各类分志涉及历史、政治、军事、地理、外交、经济、社会、民俗等诸多方面。《新疆图志》对古代新疆的各方面进行了丰富描述,通过《新疆图志》可以从多个角度对古代新疆的相关内容进行研究。从传统的角度来看,学术界多从以下几个角度对《新疆图志》进行研究:史学价值、版本考证、方志研究。在众多学科中历史学、方志学关注《新疆图志》较多。而从语言学的角度来看,《新疆图志》以其丰富多样的语言风格为修辞学、语法学、词汇学等学科提供了研究语料。《新疆图志》本身的方志语言反映了成书时期即宣统年间的语言特点。对《新疆图志》的语言研究有利于进一步把握汉语史发展的历程,即汉语如何由古代走向近代、又由近代走向现代。《新疆图志》的编纂完成于这样一个语言史发展的交汇点,又因语体丰富篇目巨大,其语言学价值不言而喻。《新疆图志·兵事志》(以下简称《兵事志》)共分两卷,记录在册的大小战事共132起,所载内容历时康熙、雍正、乾隆三代王朝,涉及清政权平定准格尔、大小和卓、张格尔等地方叛乱的战事。本文通过人工统计的方法,对《兵事志》中介词“於”进行穷尽式收集,根据王力先生对介词“於”的分类,结合前人研究的介词“於”的发展情况,说明《兵事志》中介词“於”的使用特点。

二、介词“於”的起源与发展

关于介词“於”的起源,《说文解字》将“於”看作“鸟”的古字。“于”在《广韵》中属虞韵,羽俱切;“於”在《广韵》中分入两韵,其一属鱼韵,与居切,“居也,代也,语辞也”,其二属模韵,哀都切,“古作於戏,今作鸣呼”。“于”在长期使用过程中逐渐演化出介词“於”。二者之间的存在复杂的关系,何乐士先生认为:“在《左传》这部书的内部,‘于’‘於’数量对比便有明显的消长......‘於’取代‘于’的趋势无论在数量上或是在语法功能上,襄公以后都有明显的表现”[1]。她在评价陈克炯《左传详解词典》时提到,书中根据介词“於”带宾语在谓语前后的不同位置,将其分为两大类,每一大类下各有几种不同的用法。同时,何乐士认为介词“于”“乎”“於”存在区别。蒲立本先生同样认为介词“于”和“於”在用法上是有差别的,但是二者在使用的过程中功能出现了混用,界限趋于模糊,“‘于’仍然用于《左传》和《国语》,但其中已经透露出由‘於’取代其用法的趋势”[2]。张玉金先生总结了前人的研究成果:“‘于’‘於’‘乎’是同一个虚词的三种不同的书写形式”[3]。清代学者段玉裁则认为,两者具有时代性,“於”和“于”只是两种不同的书写形式,是因某个时间段内使用习惯的不同而造成的选择性差异,实际在用法上没有任何区别:“盖‘于’‘於’二字在周时为古今字···於字盖古文之后出者,此字既出,则又‘于’‘於’为古今字。释诂、毛传、郑注皆云‘于,於也’,凡经多用‘于’,凡传多用‘於’”[4]。综上,介词“於”“于”“乎”三者的关系在发展过程中是十分复杂的,但在后来的发展过程中,三者作为介词其作用逐渐趋同,在语法上没有区别作用。

郭锡良先生通过对《甲骨文摹释总集》中“于”字用例的考察,证明了甲骨文中“于”已经作为介词出现了。而介词“于”来源于动词“于”的“去到”之义,由此再到介绍行动的时间,以此延伸至上古时期祭祀的对象。在西周时期,“于”用作介绍动作时,其对象已经没有任何限制。春秋战国时期介词“于”的发展达到了鼎盛,“于”的用法种类繁多,数量庞大。汉代以后,“在”开始虚化成为介词,逐渐替代介词“于”,但“于”的使用并未消亡,而是同介词“在”共存沿用至今。

三、《新疆图志·兵事志》中的介词“於”

本文以王力先生关于介词“於”的划分标准为依据,将介词“於”划分为七类:

1.表示地点或时间;

2.表示动作之所向或所到;

3.表示动作的对象;

4.表示动作的所从;

5.表示对于,关于;

6.表示比较;

7.表示被动。

本文采用人工统计的方式对语料中的介词“於”进行筛选,对统计结果进行分类,并讨论介词“於”在《兵事志》中的分布及使用特点。根据前文,本文分别以“於”和“于”为检索对象,得到介词“於”例句126句,而“于”只作为姓氏出现,本文以介词“於”为研究对象。具体统计情况如下:

统计结果显示:《兵事志》介词“於”的各类用法的出现频次排名从高到低为:

1.“表示地点或时间”共出现105次,占比83%;

表1 介词“於”分类统计表

2.“表示动作之所向或所到”共出现7次,占比5.6%;

3.“表示被动”共出现6次,占比4.8%;

4.“表示动作的对象”共出现5次,占比4%;

5.“表示动作的所从”共出现3次,占比2.4%。

6.“表示比较”共出现1次,占比0.8%

由统计结果可以看出,介词“於”的用法分布极不均衡,较为明显地体现出了《兵事志》介词“於”的使用特点。具体分析内容如下:

1.表示地点或时间

据统计显示,“於”表示地点或时间的例句最多,占所有例句的83%,而其中表示地点的介词“於”更多。在使用中解释为“在某处”或“在某时”,如:

例1.費揚古邀擊於特埒勒濟口,破之。

例2.漸徹西師,惟於哈密、巴裏坤、吐魯番諸處留兵防戍而已。

例3.應於鏡兒泉置兵二千,噶順置兵五百,烏蔔圖克勒克置兵千。

2.表示动作之所向或所到

介词“於”表示动作之所向或所到,解释为“向某处”或“到某处”,如:

例4.阿睦爾撒納複為誘除濟噶爾,而還達瓦齊於伊犁。

例5.學功退屯河西之樺樹林,再移營於博羅通古,伺隙狙殺回眾。

例6.浸恃功驕橫,襲殺都爾伯特臺吉達什,脅降其子納默庫,乃遷帳於額爾齊斯河,與其同母兄班珠爾為和碩特臺吉,潛謀獨立。

3.表示被动

介词“於”表示被动,解释为“被某人某事···”,如:

例7.五月,次科圖,時東路軍未至,費揚古等奏言沿途毀於賊,宿草無存,糧運複為雨阻,士馬困餒,乞緩軍以待。

例8.九月,准部之沙拉斯、嗎唬斯降而複叛,由察汗通格山竄海都河,阻於水,遂自喀喇呼珠至烏蘭和屯,會合昂吉諸賊。

例9.營依林樹,槍炮如雨注,均遮落於樹,我軍反得鉛丸萬億,還以擊賊。

4.表示动作的对象

介词“於”表示动作对象,解释为“向某人某事做···”“对某人某事做···”,如:

例10.賊潛遣其黨巴布敦,求援於霍罕之厄爾德尼伯克,並以詭語煽亂所過諸城,遠近洶沸,回眾多乘機謀爲亂。

例11.八月,哈密幫辦大臣錫綸至巴裏坤,言於景廉曰:“···”。

例12.若以景廉之任畀金順節制,各城領隊、辦事大臣,庶於敵事有濟矣。

5.表示动作的所从

介词“於”表示动作的所从,解释为“从某处做了某事”,如:

例13.學明、學忠、學孝皆歿於賊。

例14.漢民之不盡亡於賊者,皆數人力也。

例15.秋,英使威妥瑪議割喀什噶爾以保護安集延立國請於我政府。

6.表示比较

介词“於”表示比较意义,解释为“比某人或某事···”,其例句在《兵事志》中仅1例:

例16.其南山差低於北,漸陁而下,有小山橫焉,狀若馬鞍,高可二十仞,戰地也。

在划分介词“於”的类别时,存在个别问题,如“骑贼张两翼围攻於后”,单看这一句就有两种解释,一个是“骑賊张开两翼在后面围攻”,另一个是“骑贼张开两翼到后面去围攻”。二者意义看似相同,但是否存在以下差别仍需琢磨:前者,骑贼已经在后面进行围攻了,侧重于当前的一个既定状态;后者,骑贼正在赶往后面并开始围攻,侧重于“从前到后再围攻”的一个连贯动作。根据以上介词“於”的分类,前者表示地点,后者表示动作之所向或所到。本文根据上下文语境及事件发展状况,暂将其“於”定为“表示地点”。

另有“追败於喀拉布札什”,单独来看,可以解释为:一,在喀拉布札什追击败军。二,到喀拉布札什追击败军。三,追击败军至喀拉布札什。这又是三种不同的事件发生的状态。类似的问题,同样需要根据上下文叙事的逻辑来进行判断。

四、结语

根据学术界对介词“於”的研究,总结出以下特点:一,介词“於”的使用最早出现于上古时期的甲骨文中,其介词意义源于动词“於”,并专有关于祭祀活动的引申意义。二,介词“於”在语言发展史上使用最频繁意义最丰富的时期是春秋战国时期。三,汉语发展过程当中,“於”和“于”在介词的用法上逐渐通用。四,汉代以后介词“於”的生存能力逐渐被削弱,但并未停止使用,至清代介词“於”多用于表示地点或时间。

本文通过统计分析,总结《兵事志》中介词“於”的使用特点,具体如下:《兵事志》的内容多描写战事,从叙事语体的角度来看,不排除文章内容对介词的使用造成一定影响的可能。介词“於”从上古典籍至清代方志历经发展,《兵事志》中的“於”和“于”二者分工明确,经收集整理发现《兵事志》中的“于”只用作人物姓氏,只有“於”作为介词出现。介词“於”字用以表示“时间、地点”的占绝大多数,即表示“在何时、在何地”的用法多见于《兵事志》中。除表示“时间、地点”的用法以外,介词“於”的其他用法占极少数,而表示“对于、关于”的用法在《兵事志》中已经不复存在。由此可以看出介词“於”在《兵事志》中的使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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