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和对策探析
2018-07-13李露
时代金融 2018年33期
李 露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1)
1955年,城镇的高校教师养老保险制度是建立在国家机关事业的基础上,2008年五省改革,2014年发布[2015]2号文,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而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起步较晚,1992年实施的老农保制度,但是在2000陷入了停滞的状态,2009年再次推出新农保,2014新农保与城居保合并实施。虽然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发展中逐步完善,但是在社会的长期发展下,以往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无法满足现代化发展的需求,因此需要及时的改革与创新,才能更好的保障退休人员的权益,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实施,稳定我国高校师资队伍,促进教育行业的发展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重要性
在新形势的发展背景影响下,以往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无法满足高校退休教师的需求,不利于高校以及经济的良性运行,因此需要及时的更新高校教师养老保险制度中的相关内容,结合当前高校退休教师及其社会发展的形式,针对现存的教师退休制度进行全方面的分析,并找出其中的不足制度,进一步完善,以此减少不公平现象发生的几率,为高校退休教师提供合理的经济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
笔者对某高校教师进行了该制度的问卷调查,通过100份问卷结果中显示,现在任职的高校教师对于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表示非常满意的仅仅占20%,其中表示较为满意的占40%左右,认为不满意的占40%左右。针对这一数据调查结果我们可以发现,大部分教师对养老保险制度存在不满情绪,因此加强高校退休教师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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