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背景下国有企业反腐与公司治理完善
——基于中央巡视组公告的事件研究
2018-07-13廖科智
金融理论探索 2018年4期
关键词:国有企业
齐 岳,孙 博,廖科智,刘 欣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天津 300071;2.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南开大学基地,天津 300071;3.南开大学 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天津 300071;4.南开大学 商学院,天津300071)
一、引言
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事实上,早在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就已经强调“要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肃查处侵吞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问题”。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加强国企巡视,深化国企改革,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截至2017年6月29日,中央总共开展了12轮巡视,巡视组公布的专项巡视情况显示,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成为国企的共性问题。长期来看,国企腐败问题削弱国家的投资水平,减缓国民收入的增长,阻碍经济的健康发展。由此,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优化改革势在必行。
企业高管腐败会损害投资者的利益。投资者相对企业管理者处于信息劣势地位,而管理者还会利用权力进行业绩操纵或盈余管理,间接地侵害股东的利益。中央巡视组对腐败行为的披露为投资者提供了关于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状况的重要信息。但同时,中央巡视组的巡视时间集中于2014—2015年的股市牛市时期。大量研究结果显示,投资者是有限理性的,存在着“过度自信”“羊群效应”等认知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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