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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清除扶贫路上的“荆棘”

2018-07-12程姝刘慧萍

人民论坛 2018年16期

程姝 刘慧萍

【摘要】《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规定:“加强法制建设。加快扶贫立法,使扶贫工作尽快走上法制化轨道。”一直以来,我国扶贫工作都注重法治化建设,希望借助完善的法律法规,让扶贫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彻底解决我国贫困人口问题。同时,为更好落实扶贫工作,要依法规范政府扶贫行为,注重扶贫对象的法益保障。

【关键词】扶贫 法治化 政府 【中图分类号】G416 【文献标识码】A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是我党作出的庄严承诺。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党十分关注扶贫工作,取得了许多值得称赞的成就。在肯定扶贫工作取得的成绩之余,也要看到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立法缺失、主体责任淡薄、公民权益屡遭侵犯都是扶贫道路上的“荆棘”,只有不断加强法治建设,以法洽保障扶贫工作,我党的庄严承诺才能兑现。

加快推进扶贫工作立法

推进国家扶贫立法。国家扶贫立法是确保扶贫活动稳定化的关键,扶贫工作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权责明确。我国应创设扶贫专项立法,对扶贫的主体责任、扶贫流程、扶贫原则以及相应的具体操作进行明确规范,以法律规范约束政府、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的扶贫行为。创设扶贫专项立法要立足于客观情况,要具有针对性,可以借鉴国内外相关立法经验,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扶贫专项立法,以国家专项立法保障扶贫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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