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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减负”政策回顾及各地实践

2018-07-12

广西教育·D版 2018年5期
关键词:课业负担减负教育厅

据不完全统计,自1955年7月教育部发出新中国第一道“减负令”以来,国家层面以专门文件形式发布的“减负令”就有近10道,如果将地方出台的“减负令”算进来,全国的类似政策估计多达上百道。

政策回顾

1955年7月,国家发布《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的指示》,其中提出,解决这个问题的基本办法是改善教材、提高教师水平、改进学校领导。

1964年5月,国家发布《关于克服中小学学生负担过重现象和提高教育质量的报告》,其中提出,对学生学业成绩的考试、考查是必要的,不要采取突然袭击的办法,或以烦琐古怪的试题和种种清规戒律,去束缚学生。

1988年5月,国家发布《关于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的若干规定》,其中提出,各科教学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进行,不得任意增加教学内容,额外提高教学要求。

1994年6月,国家发布《关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其中规定,高中各年级每日作业量由各省制定,原则上保证小学生每日有9小时以上的睡眠、初中生9小时睡眠、高中生8小时睡眠。

2000年1月,国家发布《关于在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其中重申:小学一年级、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不得购买计划外教辅;小学生学业评价取消百分制;禁止任何部门团体违规举办小学生竞赛活动;在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地区坚决落实小学免试升初中。

2013年8月,国家颁布《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其中提出阳光入学、均衡编班、“零起点”教学、不留作业、规范考试、等级评价、一科一辅、严禁违规补课、每天锻炼1小时、强化督查等多项要求。

2018年2月,国家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其中强调,坚决治理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安全隐患、无证无照、应试倾向、超纲教学”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类突出问题。

各地实践

2017年10月,江苏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这份被称为“前所未有”的“减负令”,从10个方面作出30条细化规定,打出“组合拳”,对学校招生、课程、作业、考试、辅导、作息、竞赛等领域作出严格规范。

2017年12月,山东青岛市教育局召开全市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工作会,明确提出“禁止给学生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学生家长代为批改作业、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给学生加课”等6条要求,为全市中小学生“减负”。

2018年初,上海出台《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對课外培训机构设置了明确准入标准,在办学流程、场地面积、收费管理等方面作出细化规定。

2018年2月,河北省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问题台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具体实施方案,开展违规办学综合治理,严查公办学校与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挂钩招生、利益输送以及公办学校教师到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任教行为。

(综合《中国教育报》、江苏省教育厅官网、齐鲁网、河北省教育厅官网、上海市教委会官网)

(责编 欧金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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