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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P2P风险事件看P2P风险防范

2018-07-12邵书怀

时代金融 2018年35期
关键词:网贷投资人借贷

邵书怀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苏州 215000)

P2P又称点对点网络借款,是一种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属于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一种。

一、P2P网贷的发展及现状

P2P网贷是普惠金融的一种,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解决个人创业资金需求、满足居民投资需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P2P在我国的发展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7年——2014年,迅猛发展期。

从2007年第一家网贷平台——拍拍贷上线,P2P网贷业务正式在我国起步。初始进入该行业的大都是一些互联网创业者,他们拥有较高的技术水平,但缺乏金融借贷的实际经验,主要复制国外的业务经营模式,业务规模较小,跑路等极端风险事件较少。从2011年开始,一些具有民间放贷经验的企业开始进入P2P行业,业务规模迅速扩张,行业进入迅猛增长期。在业务火爆的时候,甚至于有技术公司专门开发了P2P平台模板,购买一个模板、租用一间办公室就可以建成一个P2P贷款平台,平台数量激增,从2011年的20家左右到2013年的600多家,平台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风险不断累积,倒闭、跑路等现象时有发生,引起了监管层的高度重视。

第二阶段,2014年——至今,规范监管期。

2014年4月,银监会指出P2P平台业务的四条红线;2016年8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2016年10月《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标准通过;2016年11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登记管理指引》正式发布;2017年2月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2017年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至此,P2P网贷行业银行存管、备案、信息披露三大主要合规政策悉数落地。

这一时期,网贷规模继续保持增长,行业运行整体规范。根据网贷之家数据,

截至2017年12月底,网络借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达到了1931家;由于监管加强,退出行业的平台2016年为1713家,2017年为645家。先后有宜人贷、信而富、拍拍贷及和信贷4家平台成功赴美上市。2017年全年网络借贷行业成交量达到了28048.49亿元。

2018年6月,随着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延期,很多网贷平台资金链吃紧,风险事件频发。据不完全统计,自6月至8月,大约有212家网贷平台出现跑路失联、平台停业、主动退出、提现困难等情况。

二、P2P风险事件集中爆发的原因分析

(一)平台设立门槛较低,平台企业良莠不齐

目前,我国P2P网贷平台没有实行牌照准入制度,实行的是相对宽松的备案制。从国家层面来说,备案条件控制相对较严,但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处于发展地方经济考虑,备案条件把控较松,平台设立门槛较低,进入企业良莠不齐。

从目前“爆雷”的平台原因看,一是庞氏骗局。这类平台设立初衷就是诈骗钱财,存在主观恶意,极易形成携款跑路的恶性事件,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比如e租宝,最终的未兑付金额380亿,可退回金额约120亿,返还给投资人的大概是本金的20-25%。二是自融。网贷平台融到的资金主要用于给自己的企业或者关联企业输血,主要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归还高利贷、再投资等用途,最终如果关联企业资金链断裂或投资亏损,平台就会倒闭。因此风险极大,从法律上也踩了非法集资的红线。

(二)网贷平台监管趋严,固有模式弊端显现

很多网贷平台设立资金池,通过设立中间账户存放投资人巨额资金,再根据融资项目匹配给不同借款人。投资人资金没有与借款项目一一对应,没有做到融资小额化和分散化。这样做的好处是只要资金池流入资金能够保证到期融资兑付,个别融资项目的逾期,一般不会影响资金池,流动性风险就一直能被掩盖隐藏。但资金链一旦断裂,结果只能是平台倒闭。

2017以来,总体上金融监管的方向是去杠杆,带来流动性退潮。具体到P2P监管,就是对平台备案进行整顿,使平台合规经营。各平台为了在整改期内符合监管要求,对原来资产端的一些灰色业务都停止了经营,导致资金池资金下降,已到期项目的兑付压力陡增。进入6月份,监管层延长了合规整改期限,一些高度依赖资金池的平台,流动性风险集中爆发。

(三)投资者“刚兑”意识固化,一味追求收益率

现阶段,把P2P平台界定为一个信息中介,从这个定位出发,平台只提供融资信息,平台上线的融资项目,投资者自行选择投资,自行承担投资风险。现实中,网贷平台面对的是一群不专业的投资人队伍,既无承担风险的思想准备,又无把握风险的能力水平,面对平台上超高收益率的融资项目诱惑,极易出现非理性投资,也没有接受风险的思想准备,“保本”“刚兑”的固有意识使得P2P平台压力大增。

从实际情况看,投资者很难把控融资项目的风险。一是因为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融资方了解自己的资金需求及可承受的利息代价,而投资方仅能通过有限信息了解融资项目的前景、运营及盈利等情况,做出的投资决策难以做到客观正确。二是在目前P2P网贷采取公募方式的情况下,投资人队伍散户化,没有能力根据所披露项目信息判断项目风险,只是一味追求收益率。三是融资项目信息真实性难以保证,以资本市场为例,具有成熟的市场环境,规范的上市公司,完善的监管制度,完整的监管体系,即使如此,信息披露造假事件也是层出不穷,更何况P2P融资行业。

三、加强P2P风险防范的对策建议

(一)严格市场准入,加强资金监管

P2P网贷属于金融监管范畴,近几年平台数量急速增长与平台设立门槛过低、监管不严有密切关系。2016年8月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确定了网贷行业监管总体原则是以市场自律为主,行政监管为辅。对P2P取消了准入门槛监管,实行备案制。各地方监管部门应该从严把握备案条件,促使网贷平台合规设立,良性经营,从源头杜绝抱着诈骗、自融主观恶意的企业进入该行业;通过严格市场准入,使得平台数量大幅度降低,行业集中度相对提升,有利于风险监管。

去年银监会向各家银行下发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明确了网贷平台资金必须进行资金托管,但目前接入存管银行的平台数量还不多,很多平台资金仍然游离于监管之外。必须加强对网贷平台资金的监管,打破平台借新还旧的运营模式,堵住不良平台携款外逃的路子,监控资金的流向,做到资金用款的真实性。

(二)明确产品分级,引入风险准备制度

网贷平台作为一个专业金融机构,对自己平台所上线的融资项目,应该抱着审慎的态度,对其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等应该负有审查义务。有鉴于此,建议把项目风险的评判交由P2P平台来完成,和投资方相比,融资平台对融资项目风险的评估更客观更准确。

具体操作上,融资平台对每一个融资项目上线前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大小划分产品分级,投资人基于产品分级进行投资;平台应该建立风险准备金,对自己的产品分级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具体补偿比例根据产品级别,如A级-30%,B-20%,C-10%,D-0。

通过对产品分级,并建立风险准备金,平台与投资者共担融资风险;通过明确平台风险与投资人风险责任,有效抑制平台业务扩张冲动,促进平台通过专业手段对借款人、融资项目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线上融资项目真实可靠,有效降低P2P融资风险。

(三)打破“刚兑”意识,改变融资方式

由于投资人队伍散户化,平台上线的融资项目,即使所披露信息真实全面可靠,投资人也很难判断风险大小,投资前没有接受损失的心理准备。

平台上线的融资项目进行产品分级后,使得项目风险评判指标单一明晰,风险一目了然。投资人可简单根据产品级别和自己可承受风险的能力进行投资决策,在决策前就已经明确自己所选择的平台产品应该承担的风险大小,从心理上做好承担风险的思想准备,破除了“刚兑”的固有意识。

另外,为进一步降低投资人风险,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应该根据产品分级对融资平台销售方式进行分类,比如,对A级B级这类低风险产品可以采取公募方式销售,对风险较大的B级C级等产品只能采取私募方式销售。

(四)引入评分制度,强化平台风险意识

根据目前政策,监管网贷平台日常运营实行的是负面清单制度,主要有13个具体项目。这一负面清单,如果再进一步与P2P平台业务规模挂钩,监管效果将更加突出。

借鉴淘宝公司的消费者评分制度,在P2P平台运营中,监管部门可根据负面清单项目,对平台进行实时评分,根据评分动态调整平台业务规模上限,这样可以有效加强平台风险意识,促进平台认真对待每一个融资项目,提升平台项目质量,降低融资项目风险。从整体上有利于优质公司业务规模越做越大,劣质公司逐渐淘汰,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有利于该行业稳健发展。

另外,由于评分是根据运营情况实时评分,并动态调整业务规模,对具体平台来说,风险是逐渐释放,不会造成风险累积爆发导致平台倒闭的极端风险事件,也有利于保护投资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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