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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共享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初探

2018-07-11上海市统计局课题组

统计科学与实践 2018年5期
关键词:经济

□上海市统计局课题组

近年来共享经济发展迅猛,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新动能。与此同时,也给统计部门带来了新任务和新挑战。本文首先对共享经济的起源和发展进行梳理,然后就共享经济对现行统计带来的挑战和机遇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从统计角度对共享经济的内涵进行界定,并提出建立上海共享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前需重点考虑的问题。最后,着重研究探讨共享经济的统计范围、统计分类、监测统计方法和数据来源等统计问题。

现代意义上的共享经济(Sharing Economy)或分享经济,有时也被称为协同经济(Collaborative Economy)或者协同消费(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从全球范围看,共享经济发展有三个重要的时间节点。

1993年,伴随着互联网的商业化,共享经济实践从虚拟领域起步,比如在线音乐、文件共享、维基百科等,到上世纪90年代末期,触角开始向实体领域延伸。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面对就业压力和收入缩水,许多人将家中的闲置资源出租以增加收入,各国也都想寻找经济发展的新出路,共享经济迎来快速发展的契机。

2013年之后,共享经济创业企业成为全球资本上海市场的投资热点,企业数量和融资金额都出现了爆发式增长。

本文试着从统计角度入手,就如何建立一套客观反映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符合上海地方特点的共享经济统计监测体系进行初步探讨。

我国共享经济发展的现状和特点

近年来,中国共享经济快速成长,创新创业蓬勃兴起,本土企业创新凸显,各领域发展动力强劲,潜力巨大。同时,在共享经济发展过程中,也面临行业自我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机制等方面的问题。从发展态势看,根据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最新发布的《中国分享经济发展报告2017》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共享经济交易额达到34522亿元,比上年增长103%;共享经济融资规模约1710亿元,同比增长130%;参与共享经济活动的人数超过6亿人,比上年增加1亿人左右;参与提供服务者人数约为6000万人,比上年增加1000万人,其中平台员工数约585万人,比上年增加85万人。

行业分布主要集中在交通出行、房屋住宿、餐饮服务、物流快递、医疗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知识技能和生产能力等主要应用领域,部分代表性共享平台如下表所示:

表1 国内共享经济主要应用领域

共享经济的研究意义

当前,中国经济发展已经步入新常态,人口红利逐渐消失,资源环境约束趋紧,转型发展需求迫切。因此,探索共享经济的统计监测方法研究对我国的转型发展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的现实推动作用和特殊意义。

1.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集中体现。共享经济统计是新经济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新的资源配置方式和新的发展理念的统计实践,集中体现了创新的内在要求。

共享经济通过消除信息障碍,降低准入门槛,重构信任关系,促进了资源要素流动和工序高效匹配,有助于实现经济与社会、物质与精神、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

共享经济的核心就是使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是绿色发展的最佳体现;共享经济的最大优势就是利用互联网,而互联网的特性就是开放共享;共享经济具有典型的“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特征,为落后地区、低收入人群创造了更多的参与经济活动、共享发展成果的机会。

2.推进深化《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规划(2017-2020年)》的重要抓手

(1)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健全新兴产业统计

建立健全共享经济统计监测制度,创新统计调查方法,反映经济发展动能转换,健全新兴产业统计。

(2)夯实统计业务基础,健全国家统计标准体系

制订科学、统一、适用的共享经济统计分类,完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加快健全国家统计标准体系。

3.推动新经济监测制度完善的最佳试验田。共享经济最能体现信息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以及制度创新的要求。共享经济的发展孕育了一大批极具发展潜力的平台企业,其统计研究工作将有效推动《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监测制度》的实施,成为制度完善的最佳试验田。

共享经济对现行统计带来的挑战和机遇

作为新经济的重要内容,共享经济与传统经济模式在很多方面都存在明显差异,正是因为这些差异的存在,现行统计如何准确反映共享经济的发展及其影响面临诸多挑战。

1.统计调查范围明显拓宽。在传统的经济模式中,企业是产品和服务的生产者和提供者,因此现行的统计调查是以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为调查对象。但在共享经济商业模式下,个人越来越多地成为产品的供应者和服务的提供者,如何将数量庞大、高度分散、流动性强且规模很小的个人生产经营活动纳入生产统计,是一个难题。进一步,在行业和总量等层面,如何对个人生产活动的产出和价值予以核算,并与现行统计核算框架进行对接,同样是需要深入研究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2.消费与投资行为的边界日趋模糊。在共享经济模式下,个人购买的某些消费品(如房屋、车辆)因与他人的共享而不再是单纯的消费品,而是具有消费和投资的双重属性,这一变化使得传统居民消费与投资之间的边界日趋模糊,现行的居民收入统计调查制度需相应地进行不断完善。

3.价格统计制度方法需进一步完善。共享经济模式下配置的资源因其是闲置期间使用效率的再释放,其价格一般低于传统的产品和服务价格。由于共享经济模式下的交易价格在现行价格统计中并未得到充分反映,因此可能会造成现行价格指数的高估。在共享经济模式下,许多物品、服务(如信息咨询、影视作品)都是免费的,如何计价也需要进一步开展专题研究。

4.对就业和收入统计的要求更高。共享经济的出现在拓宽就业渠道的同时,也增加了居民收入来源。尽管现有的劳动力调查和居民收支调查能够涵盖通过共享经济实现的就业和获得的收入,但由于并未对此与传统的就业和收入进行区别统计,因此基于现行统计衡量共享经济对就业和收入的影响比较困难。

5.细分领域垄断、寡头现象造成地区发展差异较大。从共享经济的发展特征看,与传统经济“正态分布”不同,其呈现出明显的规模效应。在特定范围内会呈现出明显的垄断或寡头垄断局面,细分领域排名靠前的平台在整个领域内具有绝对的影响力,而其他平台基本处于边缘化的状态。

这种细分领域的差异会造成地区间发展差异较大,统一的全国共享经济统计调查制度难以适应这种地区间的差异问题。

共享经济的基本概念

尽管不同机构和学者对共享经济的定义大同小异,但就统计实践而言,建立符合统计科学和实践要求的定义,准确界定统计活动的范畴是前提和基础。

共享经济借助网络等第三方平台,将供给方闲置资源使用权暂时性转移,实现生产要素的社会化,通过提高存量资产的使用效率为需求方创造价值,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共享经济涉及到供给方、需求方、共享经济平台等参与主体。从供给端来看,每个个体或企业都可以成为产品和服务供给方,只要每个个体或企业拥有闲置资源且愿意暂时转移产品使用权,所以供给方外延扩张潜力显著,其市场容量巨大,能够形成巨大的“产能供给池”;从需求端来看,每个个体或企业都可以成为产品和服务需求方,需求方不直接拥有物品的所有权,通过租、借等共享方式满足产品和服务需求,供给方产品或服务性价比优势带来需求方获取同样服务的相对收益,形成了共享经济庞大的“服务需求池”;从共享经济平台来看,共享经济平台结合闲置资源的位置共享、应用大数据算法等精准匹配与联结实现了供给端与需求端互助互利。

本文立足于共享经济活动的本质和特征,同时兼顾统计工作实践要求和标准,以及科学的划定范围,将共享经济定义为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技术、互联网技术、卫星导航定位技术、通讯技术、数据处理技术等),以使用权、闲置物品和服务共享为主要特征,以提高经济活动效率、满足多样化需求的经济活动总和。其核心的组成是一个由商业机构、组织或者政府创建的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第三方市场平台。平台的参与个体借助于平台把闲置的资源、服务或使用权有偿共享给需求者使用,从中获得报酬,需求者通过使用供给者的资源创造价值。然而,我们又要充分考虑共享经济发展的趋势和影响,其内涵今后势必将具有延伸性的变化。

上海共享经济统计监测体系的建立

1.统计范围。根据共享经济的概念,并考虑可操作性因素,本文将共享经济的统计口径确定为:利用互联网平台实现的、以货币形式有偿让渡闲置资源使用权、物品和服务的交易活动。这一统计口径能够保证相关统计“不重”,仅限于闲置资源,从而排除基于互联网的传统专业租赁;仅限于闲置资源使用权、物品和服务交易,从而排除网络购物、网上商城等电子商务交易。

基于上述统计口径,对上海市共享经济的统计应以共享经济交易活动为核心开展,将调查对象界定为参与共享经济活动的共享平台和交易主体。互联网共享平台直接关联到交易主体和共享对象,通过对共享平台的调查,既能掌握共享经济交易主体、交易内容、交易规模、价格水平等信息,也能够掌握共享平台的经营发展状况。就交易主体的调查而言,通过对使用方的调查,可获取使用方的消费支出信息;通过对所有权方的调查,可获取所有权方的兼职和所获取的经济收益等相关数据。

对不是以货币形式无偿让渡闲置资源使用权的活动,暂不进行统计和核算。

2.统计分类。为了反映共享经济在不同领域的发展情况和不同交易主体的参与程度,从交易内容和交易主体两个角度对共享经济进行初步划分。

按交易内容的不同,将共享经济划分为五种类型:(1)生活服务,包括餐饮服务、房屋住宿、交通出行、医疗保健、家庭服务和物流配送;(2)生产服务,包括生产能力和生产空间;(3)金融服务,包括众筹、P2P网贷和其他共享金融服务;(4)物品,包括实物物品和虚拟物品;(5)知识共享,包括内容付费和众创。依此划分方式,探索制订《共享经济统计分类与代码》,分为五个大类、十四个中类、四十八个小类。

按交易主体的不同,可将共享经济分为4种类型:个人对个人(C2C),个人作为资源供需双方利用共享平台直接对接,所有基于互联网平台的P2P共享均属此类;个人对企业(C2B),个人通过共享平台向企业提供劳动、资金等资源,主要表现形式为众包、众筹;企业对个人(B2C),通过共享平台,企业可以将厂房、设备等闲置生产能力整合后提供给个人使用;企业对企业(B2B),企业与企业通过共享平台共享闲置资源,实现协作共赢。

3.“统分结合”的统计指标体系。考虑共享经济的跨界性、随机性、变化性和不规范性特征,为了满足统计业务实践要求,应按照统一规范、尊重差异的原则建立统一性与差异化相结合的指标体系。既要考虑共享经济的通用性特征,也要充分兼顾各个领域的特色表征,分别设置通用性和个性统计指标进行测度和反映。可以参考“批零住餐统计调查制度”进行指标采集,既能包含各个行业的通用性,又能充分考虑各个行业的异质性特征,设定不同的个性调查内容。

具体而言,统一的统计指标包括:(1)从业人员(包括平台自身运营人员数量以及平台接入机构和人员数量);(2)平台经济规模(特定周期交易或使用数量及交易金额);(3)平台自身收入、支出、利润和缴纳税费(含平台自身缴纳和代缴);(4)融资和资金投入情况;(5)业务覆盖区域情况。

差异化的统计指标可以根据不同共享经济的类型进行灵活设计,主要为满足资料开发使用。例如产品使用权共享类可以增加接入设备(资金)数量和价值折算,空间使用权共享类可以增加接入空间面积;知识共享类可以增加参与共享次数和参与人数等。

此外,在常规统计调查中增设新的调查内容。对于共享经济交易主体的统计,针对不同交易主体设立专门调查的难度较大,研究与现行的企业调查和住户调查结合,在企业统计报表和住户调查问卷中增加与共享经济相关的统计指标,由此获取反映各类主体参与共享经济程度、通过共享经济产生的就业、收入、消费支出等统计信息。

4.统计方法和数据来源。由于共享经济与传统经济模式的显著差别,现有统计方法和数据搜集渠道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共享经济的统计需求,将进一步改进统计方法,扩展数据来源。

一是,基于“三新”统计开展共享经济平台专项调查。国家统计局目前已出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简称“三新”统计),共享经济作为新经济的重要内容,虽然在“三新”统计中有所涉及,比如第九板块“互联网平台”均属于共享经济的活动内容,但并非所有的共享经济活动内容均包括在内。下一步,在完善现有上海“三新”统计监测制度的框架下,通过对接或新增调查内容,建立共享平台专项统计调查。例如对互联网平台基层表设置是否为参与共享经济的属性指标,在加以区分后,共享经济平台交易情况调查可与“三新”统计中的重点网上交易平台交易调查对接。

二是,建立科学的数据测算方法和验证模型。对上海共享经济开展统计,在现有产业发展基础和技术条件下,尚无法实现完全意义上的全样本、大数据统计。因此,要辅之以传统的数据测算方法,尤其是抽样调查测算方法。但与传统经济活动相对平稳的特点不同,共享经济具备自身发展特点和行业特征。因此,要扎实做好前期各渠道数据搜集和分析工作,为建立科学的数据测算和验证模型奠定基础。

同时,应该加强与各类统计科研机构、智库组织的学术协作,加强共享经济统计方法制度、数据测算验证模型的学术交流,取众家之长,尽快建立并不断完善政府统计机构在共享经济统计方面的方法制度体系,尽早发布科学权威的共享经济统计数据,改变目前各类机构“各自为战”“各说各话”的数据发布现状,维护政府统计机构的权威。

此外,进一步厘清传统统计范畴、“三新”统计与共享经济统计的关系,对共享经济纳入核算体系,纳入就业、收入和价格等相关统计体系开展可行性研究,提供能够更加客观、全面反映国民经济发展的统计数据。

三是,创新数据获取方式和渠道。(1)直接调取平台大数据是方向。共享经济具有典型的点对点经济特征,资源拥有者和使用者通过网络完成对接,其运行和交易大都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平台化的巨大便利就是可以实时进行数据生成、监测和统计,平台企业不仅保存有完整的经济活动记录,同时一般也具备强大的数据存储、加工和分析能力。因此,新形势下的上海市统计工作,尤其是上海市共享经济统计可以广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通过与纳入统计的相关平台企业进行协作,实现对特定平台数据的实时监测、实时调取、实时分析,逐步实现共享经济统计数据从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到发布的全流程智能化。如此不仅可以有效避免传统报表方式周期长、误差大、效率低的缺点,使数据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及时,大幅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还有助于推动统计调查方法制度改革和能力效率提升,进而提高数据开发深度和决策服务能力。(2)共享部门信息资源是抓手。充分借助部门的力量,统一共享经济的统计标准口径,调动部门需求。目前,市局与税务局已签署《信息共享合作协议》,除了财税数据和名录库共享外,仍在不断扩大信息共享范围。这种部门信息资源的共享试点,为共享经济统计数据的获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由于共享经济所涉及的部门众多,应继续鼓励推广合作部门的范围,逐步将部门间的数据平台进行对接,最终实现所有部门数据信息上载同一个云端。(3)抓大放小是关键。从共享经济的发展特征看,其具备自然整合、竞争垄断的天然基因,与传统经济“正态分布”不同,共享经济呈现出明显的规模效应。平台的主要作用是资源对接,供给多了,需求就会被吸引过来,反过来,需求增加也会带动供给。参与者越多,资源使用效率越高,使用价值越大,进而也能吸引更多参与者。因此,特定范围内共享经济会自然呈现出典型的“赢家通吃”、“几家独大”局面。同时,由于共享经济变动剧烈,没有影响力的平台在短时间内就会被兼并或直接挤出市场。

考虑到这些情况,应坚持“抓大放小”的原则,探索重点对特定区域范围内、细分领域内的几家重点平台进行以季度为周期的跟踪统计和全样本调查,对中等规模的平台进行以年度为周期的抽样调查,按照特定的数据测算方法和验证模型推算整体数据,以最大程度避免小平台数据波动对总体数据造成的误导。同时,在开展上海市共享经济统计的过程中,要注意区分线上与线下两个通道之间数据的衔接,避免常规统计与平台数据统计之间存在重复的问题。

5.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模式。为了适应共享经济统计工作实践的要求,建议按照两种思路开展共享经济统计的组织工作:

一是,变数据“自下而上报送”为“自上而下分发”。由于共享经济平台化的特点,采取集中一次性获取全部数据再进行分拆要比逐级获取数据再进行汇总的方式,无论是从数据质量的角度还是工作效率的角度看,都要更加科学合理。因此,可以采取向国家统计局请示“国家统计局获取、发布全国整体数据→分发各省(市、自治区)整体数据→分发各地市(区、自治州)数据”的方式进行。在共享经济的组织工作中,将各地方基层统计机构的任务从“以数据获取为重点”转变为“以资料分析开发为重点”。

二是,改变全面铺开的“网状”统计工作方式,采取“点状”统计为主的工作方式。即通过定期性的摸底调查,掌握上海市共享经济平台企业的分布,以平台企业(“点”)为主,通过与平台企业签订相关协议开展统计协作,定期获取满足上海市统计需要的完整数据,完成共享经济的主体数据搜集工作。通过报送市局进行整合后,分发各区统计部门进行数据拆分、测算和资料开发。

同时,为兼顾上海市共享经济数据统计中全国性和区域性数据协调的问题,更加方便的了解区域共享经济发展状况,向国家统计局请示可否在全国统一的统计方法制度基础上,根据各地不同情况,建立区域性的共享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共享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对在本地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小规模共享经济活动进行补充统计,作为整体数据的补充和修正。

[参考资料]

[1] 马化腾等.《共享经济供给侧改革的新经济方案》.腾讯研究院编中信出版集团,2016.

[2] 张新红.《分享经济——重构中国经济新生态》.北京联合出版社,2016.

[3] 罗宾·蔡斯著,佟鑫、徐娇编,王芮译.《共享经济:重构未来商业新模式》.浙江人民出版社.

[4] 郑志来.《共享经济的成因、内涵与商业模式研究》.《现代经济探讨》.2016年第3期.

[5] 马强.《共享经济在我国的发展现状、瓶颈及对策》.《现代经济探讨》.2016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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