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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军事法制建设的启示探讨

2018-07-10冯思楠于必成何钰瀛

智富时代 2018年4期
关键词:中国古代制度建设

冯思楠 于必成 何钰瀛

【摘 要】我国古代军事法制建设规模庞大,历史悠久。本文通过对古代军事法制建设进行历史分析,对其主要特点做了总结,为当今社会进行军事法制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经验和规律。

【关键词】中国古代;军事法规;制度建设

重视军事法制建设是古今中外治军的基本规律,也是国家能征善战的主要因素。我国有着历史悠久的军事法制建设历程和相对完备的军事法制系统。通过研究我国古代的军事法制建设内容,为我国现代依法治军、军事法制建设的加强提供了重要参考。

一、古代军事法制建設的发展历程

我国历代王朝都十分重视军队建设,强调依法治军。首先在制度上要求严明军纪,因此我国古代的军事法制内容十分丰富。

(一)夏商周时期

夏商周时期是我国奴隶社会阶段,军事法随着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应运而生。奴隶制社会的军事法主要以“誓”为形式。《尚书》中就有不少类似于《甘誓》、《牧誓》等古代军事法。这一时期的统治者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了军事法制建设的重要性,提出了以法治军的要求。

(二)春秋战国时期

春秋战国时期割据混乱,战争弥漫。法制思想一时鼎盛,对于社会关系的协调与稳定有着重要价值。战国之前的军事法制建设还停留在临时约法阶段,执法、赏罚完全取决于统治者的意愿。春秋末期这种情况得以改善,军事法制建设脱离了传统习惯的桎梏,开始成为一个独立体系。各种军事法都能够严格执行,还出现了专职的军法职官。

(三)秦汉时期

秦是我国第一个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王朝,以法家思想为主导进行军事法制建设,对原有的军事法推行范围更加广泛,并在更多方面进行了军事立法。这一时期我国的军事法规已经非常详尽,方方面面都联系的较为紧凑,这也是秦国军队战斗力强的原因所在。汉代对秦代的军事法制进行了完善和丰富,对各个领域进行了更为详细的建设,我国古代的封建军事法制体系基本形成。

(四)三国至隋唐时期

三国时期更加重视军事制度的完善,强调以法治军,利用法制整治各大豪强大族。隋唐时期军事法制建设趋向成熟,《唐六典》成为国家军事行政法典。军事立法更为全面系统,也更为严谨,对后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五)宋元时期

宋元时期的军事法制建设已经详细到法、律、格、制、诏、式、令、品约、故事等多种形式。还有了严格的军内等级制度和军令。借住法制手段,设置监临官加强了对军队的控制。同时还制定了各种军事条画,作为治军的依据。

(六)明清时期

明清时期的军事法制建设趋向大成,并且建立了层级门类比较齐全的军事法,分出更多的格局,有了专门的军事法规,构建了较为严密的军事法体系,并做了一系列改革,为后期的法律奠定了规范性基础。

二、中国古代军事法制建设的主要特点

(一)军事法制理论思维早熟。

我国军事法制建设建设理论成熟很早。春秋战国时期的军事法制建设就已经明确的提出了“治军以法”的思想。《孙子兵法》还把“法”作为决定战争胜负的重要因素之一。商鞅、诸葛亮等人也把法治与军令当做战争成败的根本性因素。

(二)军事法制建设继承性强。

我国的军事法制建设历程相当久远,且前后衔接从未间断,拥有了较为辉煌的成就。很多军事法典既结合了前人的军法内容,又为后世的法制建设奠定了基础。自奴隶制社会以来,一直流传有序且有着清晰的变化历程,不断的开拓进取,积极改变和创新,为国家的发展与稳定提供了保障。

(三)军事法制建设重视度高。

我国古代统治者十分重视军事法制建设,并身体力行不断完善军事问题的规定,明确的制定出反应统治阶级意志的相关法律,为后世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夯实了基础。在我国历代朝廷中,军事法制建设一直是一项重要内容,并且在历代的统治者的不断开拓中,更加完善、严明。

(四)军事法制建设发展性好。

军事法制建设事业关系到国家的军事力量发展,并随着社会的进步而发展。我国古代的军事法制建设在经济基础之上与社会制度不断适应。从最早的较小管辖范围的攻防战或与其有关的活动,到后期随着战争规模不断军法而进一步发展,军事法的内容也在不断扩大,在各个方面增设了法律法规。尤其是清朝时期,受到西方国家的影响,引进了大量西方军事装备、军事思想,学习了更多的军事法制建设方法,使得我国的军事法更加复杂和完善,适应了社会发展的步伐。

(五)军事法制成果包容性强。

我国古代的军事法制建设随着朝代更迭、民族迁移等社会变化而不断完善,融合了各个民族的军事法制文化与成果。形成了各民族在法律文化上的大融合,使得我国的军事法更加规范化,更具有开放性,不至于故步自封。

三、古代军事法制建设观念对现代的影响

(一)古代人治观念与现代法治观念。

古代以儒学为正统思想,轻视法治。虽然依法治国的法家思想也受到不少统治者的推崇,却始终没有得到至高无上的权威地位。实际上,在封建社会还是以统治者的主观意志为治国之本,也就是“人治”。很遗憾这些人治的传统习惯给现代军事法制化带来了一定阻挠,影响着军事法的权威。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军事法的作用,提高军事法的权威意识,推进军事法制建设的现代化进程。

(二)古代义务本位观念与现代权利观念。

古代军事法以义务为本,价值取向与当代的权利为本相悖。古代的军事法中以义务性、禁止性的规范为主,直接影响着现代化军事权利、军事义务观的形成。

(三)古代等级特权观念与现代平等观念。

我国古代的军事法对权利和义务的分配存在着强烈的等级特权观念,以法律的形式赋予了人们不同的地位,也给高层的人们赋予了各种特殊权利。这种社会习惯的养成,导致人们盲目崇拜权力,而不去尊重法律,与现代化要求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相悖,必须循序渐进的改正。

四、结束语

在古代的军事法制建设对当今军事法制建设的影响十分深远,这其中既有凝聚了我国古代智慧的积极性的影响,又有一些传统落后观念顽固不化的影响着我国军事法制建设的现代化进程。因此,必须更新传统观念,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动我国军事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苑聪雯.兵家的智慧[J].少儿国学,2017(21):28-29.

[2]张有凤.中国古代军事领导体制变革研究[J].领导科学论坛,2017(16):64-78.

[3]赵鲁杰.中国古代军事法制建设探析[J].军事历史,2015(05):5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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