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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考生违规举报工作探讨

2018-07-10孙益光

智富时代 2018年4期
关键词:处理

孙益光

【摘 要】高考作为国家筛选优秀人才的重要手段,在公平、公正性方面必须予以保证。部分考生为了能够获取更多的优势,在高考过程中常常会采取作弊行为,严重危害了其他考生的切身利益。对于高考作弊行为,我国也给予了严厉打击,高考违规举报就是其中一项,对降低高考作弊发生率具有一定的效果。但是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作弊行为的隐蔽性越来越强,给高考违规举报工作带来了众多挑战。如何判断高考生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成为举报工作开展的重点。

【关键词】高考违规行为;举报;处理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教育的关注程度也在不断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可教育的重要性。在这种情况下,高考作为国家筛选优秀人才的重要手段,开始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作为筛选人才的重要手段,国家在对高考方面一视同仁,确保所有高考生都能在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下完成高考。可是也有部分高考生为了能够取得更为优异的成绩,采取了作弊手段,给其他考生的利益造成了损害。为了能够遏制这种行为,我国开始对高考作弊行为采取严厉打击,并且制定了举报政策,凡是在高考中出现转头、旁窥、考试期间提前答题、铃声响后继续答题等违规行为,都可以进行举报,以保证高考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目前为止,在接到的各种举报中,转头、旁窥等现象较为常见,但认定是否为作弊行为则较为困难。如果因为转头或者旁窥就认定为作弊,那么将会对部分考生的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害,从而同样不利于高考工作公平、公正性的维持。下面对转头、旁窥的违规举报如何正确处理进行深入探讨。

一、高考生违规举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高考生违规举报工作开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能够为众多高考生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让所有考生能够在同一起跑线上体现自己的能力和价值,为国家发展筛选优秀人才。在高考生违规举报工作中,也常常会遇到各种问题,直接影响工作的开展,如果处理不当,甚至还会起到相反的效果,不利于考生利益的维护。

(一)举报情况核实较为困难

就当前举报的各种情况分析,转头、旁窥现象较为常见,但是如何能够判断考生是否因为偷看别人试卷而采取转头、旁窥行为就变的较为困难。在考生考试过程中,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会导致考生出现很多不自觉的行为,转头、旁窥就是其中较为典型的代表。比如考生考试过程中突然听到身后有声音,那么他会不自觉的转头,这种行为并不能够认定为作弊。为此在调查过程中如何确定举报情况是否符合作弊行为认定较为困难。

(二)举报情况核定結果缺乏权威性

经过核查之后的很多行为都会引起很多举报者的不满,认为其中存在猫腻,如何能够取得举报者的信服成为举报工作开展的又一重点内容。在高考生违规举报工作开展中,有些违规行为经过核实后,并不属于作弊,因此,在判定结果公布后,很多举报者认为处理结果不当,存在很大的争议。有部分高考生确实存在违规作弊行为,但是由于证据过于牵强,想要让高考生心服口服也存在较大的困难。尤其是视频监控角度和清晰度不够的情况下,甚至很多考点主考和考场监考老师也对结果产生质疑。

二、高考举报工作的开展策略

在维护高考公平性、公正性方面,做好高考举报工作极为重要。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很多高科技手段被应用到高考监考中,对提高监考工作质量提供了有力条件。与此同时,信息技术的发展也给作弊行为的认定制造了困难。如何能够更好的利用现代化手段,维护高考秩序,严厉打击作弊行为,成为高考举报工作的重点。

(一)观察并分析被举报者的行为

目前在高考举报核查方面,监考视频是唯一有效的手段,也是最具权威性的手段。对于当前举报行为中转头、旁窥现象,在举报工作核实的过程中,不能够仅仅凭借一次转头就判定考试存在作弊行为。为了能够切实保障公平性和公正性,在对被举报者作弊行为的审核中,必须要重视监控视频的整体性。为此,在对被举报者的转头、旁窥行为核实中,应该记录高考过程中转头、旁窥的次数。对于突发事件引起的转头或者旁窥,数量肯定偏低,对于确实存在作弊行为的考生而言,转头或者旁窥的行为发生频率就会相对较高。因此,将转头或者旁窥发生频率作为违规行为认定的标准是一个可以让社会信服的指标。

(二)邀请举报者和被举报者共同参与违规调查

为了能够确保核查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在核查过程中,可以邀请举报者和被举报者甚至考场主考共同参与调查,根据监控视频,让被举报者给出合理的解释,同时与视频中的行为进行核对,如果解释不够合理,过于牵强,那么就可以认定考试作弊行为确实存在。对于在视频中存在角度不对而导致学生动作无法看清的情况,工作人员可以将这些情况汇总在一起,对被举报者、举报者以及相关监考教师进行相关的提问,并且结合视频的反映的情况,推断当时的实际情况,对保障核查工作的准确性具有重要作用。通过这样的手段,可以让举报者、被举报者以及考场主考同时信服。

(三)从各部门抽调人员成立违规认定小组

针对违规举报行为认定结果不够权威的情况,我们可以通过市政府协调公安局、纪委等部门部抽调人员成立违规认定小组的方式,对考试被举报者的违规行为进行判断和审核。在审核过程中,需要由审核人员、被举报人员、举报人员、考场主考、纪委人员、公安人员共同参与。结果核实后,需要在国家教育部门的权威网站公布处理结果,确保处理结果的权威性。

三、小结和意义

在当前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人才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人才不仅决定了产业的发展,更是决定了国家的未来,为此,在人才筛选方面必须要加强力度,确保真正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高考在我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为了能够有效提高高考的含金量,加强监督管理极为重要。高考违规举报是保障高考工作公平开展的重要手段,但是在认定违规行为是否真正存在作弊行为方面却非常困难。本文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从观察并分析被举报者的行为、邀请举报者和被举报者共同参与违规调查以及从各部门抽调人员成立违规认定小组三个方面提出了策略,对提高高考生违规举报工作的开展质量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王立军.高考猛增 120 分牵出“盘锦高考作弊案”[N].沈阳晚报,2014-09-05.

[2]宗河.河南高考替考案有关人员被严肃处理[N].中国教育报,201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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