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参与解决高龄农民工养老服务供给问题
2018-07-09何艺轩王郁芳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4期
何艺轩,王郁芳
《2016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截止到2016年,我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8亿人,比上年增加424万人,其中50岁以上农民工达5 408万人,占农民工总数的19.2%。同时,报告还显示了2012—2016年的农民工年龄构成,具体见表1。

表1 农民工年龄构成 %
依据国家统计局的划分标准,一般将年龄在50岁以上的农民工视为高龄农民工。从表1可以看出,高龄农民工的数量逐年增加,农民工群体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2003年以前,农民工主要面临工作环境恶劣、拖欠工资和社会地位低下等问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高龄农民工比重不断上升,其养老问题逐渐受到重视。传统养老服务供给由政府颁布政策、提供养老金,家庭提供服务与情感。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家庭规模逐渐小型化,空巢化加速发展,家庭对高龄农民工养老的基础作用被削弱。同时,在高龄农民工城市化进程中,高层次、多种类的养老需求与政府单一供给模式间的矛盾,导致养老服务供给难以满足高龄农民工的需求,如何解决农民工群体的养老问题,特别是高龄农民工的养老问题,已成为我国实现全面小康社会亟待解决的重要任务。
一、当前我国高龄农民工养老服务供需现状及问题分析
(一)我国高龄农民工养老服务需求现状
高龄农民工群体主要是指50岁以上,离开农村、农业生产到城市务工的特殊群体。其特征主要有三点。一是文化程度低,主要以体力劳动为主。文盲占比较少,小学文化和初中文化者超过50%,高中及以上文化者占比不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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