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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校去行政化

2018-07-07罗斯琪

成长·读写月刊 2018年7期
关键词:去行政化高校对策

【摘 要】高校行政化严重制约我国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主要表现为高校受制于政府管控,自主权难以充分发挥;高校行政权力“越位”干预学术权力;高校功利化氛围日益凸显。破解高校行政化的弊端势在必行,其策略包括政府简政放权,落实高校自主办学权;平衡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两者关系;健全法制,依法行政,推行行政执行监督问责制等。

【关键词】高校;去行政化;对策

一、问题提出

我国高校行政化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高校外部的行政化,即我国各大高校均隶属于政府部门,且政府权限扩大化,学校的正常工作都受制于政府,缺乏自主性;另一方面是高校内部的行政化,即大学的管理体制基本照搬政府行政机关,采用科层制,学术权力被行政权力压制,缺乏话语权。这都不利于高校教育职能的实现,但高校去行政化,又不是一刀切地去除高校行政,简单地将高校排除事业编制之外,减少几个内部机构和取消大学行政级别,就一蹴而成的了。而是需要正确把握行政化和正常行政之间“度”的问题,须知只有通过科学有效的行政管理才能促成高校的教学和学术健康、良性地发展。

二、高校行政化的现状和弊端

(一)受制于政府管控,高校自主权难以充分发挥

不同于国外大学通过自筹经费实现的自主发展,我国高校主要是依靠政府提供主要资源才得以正常发展,但政府在经费分配、人事任命、教学和科研活动的开展等方面的掌控不断加重,对于高校的行政性事务和学术性事务都有过度参与,甚至发挥主导作用,两者之间形成了政府领导高校,高校被政府管理的上下级关系。特别是为了方便政府行政部门各机构的对口管理,大学里按照与外部行政机构对接的方式来设置垂直化的科层制。这种遵循“命令——服从”的单线管理模式在面对“多元巨型大学”时代,必定与大学追求的以人为本、学术自由、创新精神相冲突,加之大学机构规模的不断扩大,分工、管理也日渐细化和复杂化,这种复制行政部门机构设置的形式在应对大学自主管理方面越来越力不从心,对超出制度范围的问题处理也表现出教条和低效率,严重影响了大学功能的发挥。

(二)高校行政权力“越位”干预学术权力。

目前政府与高校之间以及高校内部的各种资源分配方式,限制了学术权力的参与度,迫使学术权力按照行政权力的逻辑来运行,学术权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例如,对教授学术水平的评价并不是以学术同行为主,而是采取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绩效评价政策;高校的教学和科研机构以及其人员也制定了相应的行政级别;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等学术团体中掌握学术权力的人也套用官僚作风的行权方式等等。学术人员对行政人员有了资源依赖,学术资源的配置权掌握在行政领导手中,学术缺失话语权,“官本位”观念盛行,这些诱使部分学术人才不能专注于学术研究,转而投向行政岗位,造成学术人才资源的浪费。此外,在行政部门中负责“双肩挑”的行政人员也不乏有利用自己的职位或部门优势,采取手段,掌握和抢占学术资源,严重挫伤了教师从事教学、科研的积极性。

(三)高校功利化氛围日益凸显

类似于政府追求政绩,不少高校为在短期内体现办学政绩,忽视其内涵建设,盲目追逐外在发展,不顾学校实际扩建新校区,增设新学科等;此外,不乏有少数高校试图通过改校名来获得升格,从而获取更多的教育资源,认为“高大上”的校名更有利于其招生与宣传;一些高校在专业设置上,也是看社会上什么热门,什么专业好就业,就设什么专业,完全不考虑自己现有的教师资源是否对应相关专业,有无能力教。温总理曾在与科教文卫体代表座会上就讲道:“一些大学功利化,什么都和钱挂钩,这是个要命的问题。”教育功利化使得大学在争名逐利中失去自我,价值取向出现偏差,远离了教书育人的宗旨,不再是纯粹追求学术的地方。部分教学和科研人员竭力追求短、平、快,无心做学问,发表一些低质量的论文凑篇数评职称,让人唏嘘的是,我们成了世界上公认的博士最多的国家,但正真拿得上台面的学术成就却寥寥。

三、高校“去行政化”的解决对策

(一)政府简政放权,落实高校自主办学权。

高校行政化,追根溯源主要还是受政府行政泛化的影响,高校是其体现,但这并不是完全否定政府管理对于高校发展的作用,故不能单纯的认为政府是导致高校行政化的必然。关键要转变政府管理教育的职责,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和干预,避免插手学校的日常事务,主要是“管大事,议长远,谋全局”,主要负责方向、秩序,质量,公平,发挥确保高校的教学质量以及教学标准的功能。脱离原来的集中管理模式,逐渐从直接控制转变成为间接影响,敢于放权,最终建立合理的"政校分开"模式,落实和扩大高校自主办学权。

(二)平衡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两者关系。

高校的根本職责是教书育人和科研创新,因此学术权力应占主导,行政权力要为学术权力服务,不应干预教学、科研活动。要处理好两者的平衡关系,重点在于双方权力实施范围的划分,行政管理机构尽量精简部门和人员,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学术管理机构应当具备在教学、科研领域的话语权,拥有学术自治的权力。行政权力作为一种“制度性权力”要为学术权力这个“权威性权力”的良好运用提供保障。两者既相互配合有相互制约,达到使用过程中的相对平衡。

(三)健全法制,依法行政,推行行政执行监督问责制。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办学要以法制为依托。依法行政是依法治校的中心环节,高校自身管理工作的稳定有序进行需要其规章制度为依据和准绳。加强监督,使行政官员权力行使制度化。同时,为确保行政权力公平公正行使,有效推动决策的贯彻落实,提升管理效能,可成立问责小组,追究执行部门或执行人员的失职责任。且多以主动的预防性问责,实现多元化的问责模式,问责对象不局限于领导人,凡涉事人员均要被问责。

作者简介:罗斯琪(1988-)女,汉族,四川南充市人,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硕士,现执教于南充职业技术学院,职称助教,研究方向:教育人力资源管理。

参考文献:

[1]“学术本位”回归:高校“去行政化”的思考[J].毕于建,丁国军.中国成人教育.2015(03)

[2]大学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分离:三级组织二级管理模式[J].叶飞帆.教育研究.2011(06)

[3]关于高校“去行政化”的几个问题[J].张发旺.当代教育与文化.2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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