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弘扬宪法精神 协同建设法治江苏
2018-07-04黄永忠
群众·上半月版 2018年11期
黄永忠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通过现行宪法修正案。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必将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系统学习宪法知识,准确把握宪法精神
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于统帅地位,是其他一切法律规范的总依据。我国现行宪法自1982年公布实施以来,先后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进行了5次修正,共通过52条修正案。它以根本法的形式确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框架和文化大纲,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不但确立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最本质特征、基本价值观念、基本利益关系、基本发展方向等重大问题,也规定权利如何保障、权力如何行使等具体法治问题。在宪法指导下,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宪法是历史的产物。早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就带领人民探索宪法的制定和实施。1931年,我们党在中央苏区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946年,我们党在陕甘宁边区颁布了《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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