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烈不容诋毁
2018-07-02夏茂平
北京广播电视报 2018年21期
关键词:青少年
夏茂平
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施行,其中第二十二条明确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而此后,却有人顶风作案。5月8日,自媒体“暴走漫画”在“今日头条”等平台发布了一段时长58秒、含有戏谑侮辱董存瑞烈士和叶挺烈士内容的短视频。视频中,主持人“王尼玛”在台上侮辱烈士,洋洋自得,台下不时传出阵阵笑声,造成了非常负面的影响。
面对舆论的批评谴责,近日,多家网站声明,已开展自查自清工作,关闭“暴走漫画”账号或下架相关视频。“暴走漫画”CEO也表示将下架旗下全线视频节目并暂停更新,无限期关停网站及相关APP,对内容进行整改。
“王尼玛”这种侮辱烈士的行为让人震惊,这种行为无论何时发生都是不可接受的。震惊之余,也引人深思,为什么我们一直崇拜和缅怀的英雄烈士会被一些人如此作践呢?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自媒体的增多,出现了“人人都是麦克风”的现象,互联网为传播信息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一些问题,其中,历史虚无主义错误思潮就借互联网登场,一些个人、自媒体,甚至网络大V打着“还原历史”“寻找真相”“重新评价”等幌子,歪曲、否定历史,诬蔑、诋毁英烈,出现了“雷锋是为出风头摆拍”、“火烧邱少云违背生理学”、“董存瑞炸碉堡为虚构”、“黄继光堵枪眼不合理”等等怪论……究其原因,其目的,有的是哗众取宠增加点击率,有的是扭曲事实借机放广告,有的更是别有用心,意图通过抹黑英烈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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